苏宁积分推广服务公告(新)
尊敬的商户:
为提升会员复购,同时鼓励其更多的参与评价、晒单等互动,调整平台所有积分发放场景,其中与您相关规则调整如下:
一、发放场景
1、购物返积分
1)会员购买商品返还价值商品付款金额0.25%积分;
2)积分的数值精确到个位(小数点后全部舍弃,不进行四舍五入);
3)购物返排除类目:转账汇款、手机充值、生活缴费、加油卡充值、游戏、旅行、彩票、保险、生活团购(商品团可抵现)、艺术品拍卖、延保、合约机、黄金及奢饰品、整车。
2、商品评价送积分数值
1)10元以下均无积分;
2)图书10元以上为20积分/次;
3)非图书类目199.99元及以下8积分/次,200元及以上80积分/次;
3、商户服务评价送积分数值:
1)10元以下无积分;
2)10元以上20积分/次;
二、积分用途
以上发放积分可用于:
1)购物抵现(新增):积分可用于购买非排除类目可抵用积分对应价值的付款金额;
2)全额兑换礼品及服务等:积分可用于全额兑换会员世界会员礼品、服务、参与活动等;
3)抵现排除品类:转账汇款、手机充值、生活缴费、加油卡充值、游戏、旅行、彩票、保险、生活团购(商品团可抵现)、艺术品拍卖、延保、合约机
三、积分兑换比率及有效期
1、积分兑换比率
目前暂为400:1,后期比率如有调整,则相应发放积分实际对应价值不变。
2、积分有效期
积分有效期为12-13个月,当月任一时间获得的积分均为次年同一月月底清零,如2013年1月1日获得积分,为2014年1月31日清零。
注:本规则生效时间以系统正式调整时间为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或修订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原积分规则如下:
为提高顾客的评价积极性,顾客在完成交易后,对您的商品和服务进行评价,将获得一定数量的积分作为奖励。
具体试运行规则如下:
1、商品评价送积分规则:
商品评价-价格区间 |
赠送积分数 |
10≤价格<200元 |
8 |
200≤价格<500元 |
160 |
500≤价格<1000元 |
400 |
1000元以上 |
800 |
2、商户评价送积分规则:
商户评价 |
赠送积分数 |
商户层级订单金额:10元以上 |
80 |
3、积分兑换比例为:400积分=1元
4、积分结算:
根据《苏宁积分推广服务协议》,您应向南京苏宁易购积分商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支付当月赠送的所有积分所对应的费用;当日发生的评价送云钻,易付宝每日会根据积分商城通知,从您易付宝账户扣除应付金额。届时,请您保持易付宝账户余额充足,以免造成扣款失败。
注:每个商品(不区分商家)前10个评价送双倍积分。
注:原评价送云钻为每月10日结算上月汇总金额;8月1日之后,调整为每日扣除当天发生的评价送云钻金额,9月中旬开始执行8月份评价送云钻的结算操作。
苏宁云台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