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帮助中心 > 彩票帮手 >彩票介绍
双色球 | 福彩3D | 七乐彩 | 超级大乐透 | 七星彩
排列3 | 排列5 | 竞彩足球 | 北京单场 | 传统足球
竞彩篮球 | 11选5 | 新时时彩 | 老时时彩 | 快乐双彩
快3 | 安徽11选5
一、双色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则依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福利彩票(电脑型)联合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
第二条 中国福利彩票"双色球"(以下简称"双色球")是一种联合发行的"乐透型"福利彩票。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销售,定期电视开奖。
第三条"双色球"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福彩中心)统一组织发行,在全国销售。
第四条 参与"双色球"销售的省级行政区域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称省中心)在中福彩中心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对本地区的"双色球"销售活动实施具体的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双色球"彩票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 戏
第六条"双色球"彩票投注区分为红色球号码区和蓝色球号码区。
第七条"双色球"每注投注号码由6个红色球号码和1个蓝色球号码组成。红色球号码从1--33中选择;蓝色球号码从1--16中选择。
第八条"双色球"每注2元。
第九条"双色球"采取全国统一奖池计奖。
第十条"双色球"每周销售三期,期号以开奖日界定,按日历年度编排。
第三章 投 注
第十一条"双色球"的投注方法可分为自选号码投注和机选号码投注;其投注方式有单式投注和复式投注。
第十二条 自选号码投注是指由投注者自行选定投注号码的投注。
第十三条 机选号码投注是指由投注机为投注者随机产生投注号码的投注。
第十四条 单式投注是从红色球号码中选择6个号码,从蓝色球号码中选择1个号码,组合为一注投注号码的投注。
第十五条 复式投注有三种:
(一)红色球号码复式:从红色球号码中选择7--20个号码,从蓝色球号码中选择1个号码,组合成多注投注号码的投注。
(二)蓝色球号码复式:从红色球号码中选择6个号码,从蓝色球号码中选择2--16个号码,组合成多注投注号码的投注。
(三)全复式:从红色球号码中选择7--20个号码,从蓝色球号码中选择2--16个号码,组合成多注投注号码的投注。
第四章 设 奖
第十六条"双色球"设奖奖金为销售总额的50%,其中当期奖金为销售总额的49%,调节基金为销售总额的1%。
第十七条"双色球"奖级设置分为高等奖和低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为高等奖,三至六等奖为低等奖。高等奖采用浮动设奖,低等奖采用固定设奖。当期奖金减去当期低等奖奖金为当期高等奖奖金。设奖如下: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双色球"彩票单注奖金封顶的最高限额为1000万元。
第十九条"双色球"设立奖池。奖池资金来源:未中出的高等奖奖金和超出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奖池资金计入下期一等奖。
第二十条 当一等奖的单注奖金额低于二等奖的单注奖金额时,将一、二等奖的奖金相加,由一、二等奖中奖者平分;当二等奖的单注奖金额低于三等奖的单注奖金额的两倍时,补足为三等奖的单注奖金额的两倍。当期奖金不足部分由调节基金补充,调节基金不足时,用发行费垫支。
第五章 开 奖
第二十一条"双色球"由中福彩中心统一开奖,每周开奖三次。开奖前,省中心将当期投注的全部数据刻入不可改写的光盘,作为查验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双色球"通过摇奖器确定中奖号码。摇奖时先摇出6个红色球号码,再摇出1个蓝色球号码,摇出的红色球号码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和蓝色球号码一起公布。
第二十三条 开奖公告在各地主要媒体公布,并在各投注站张贴。
第二十四条"双色球"的开奖结果以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公布的开奖公告为准。
第六章 中 奖
第二十五条"双色球"彩票以投注者所选单注投注号码(复式投注按所覆盖的单注计)与当期开出中奖号码相符的球色和个数确定中奖等级:
一等奖:7个号码相符(6个红色球号码和1个蓝色球号码)(红色球号码顺序不限,下同)
二等奖:6个红色球号码相符;
三等奖:5个红色球号码和1个蓝色球号码相符;
四等奖:5个红色球号码或4个红色球号码和1个蓝色球号码相符;
五等奖:4个红色球号码或3个红色球号码和1个蓝色球号码相符;
六等奖:1个蓝色球号码相符(有无红色球号码相符均可)。
第二十六条 一等奖和二等奖中奖者按各奖级的中奖注数均分该奖级的奖金;三至六等奖按各奖级的单注固定奖额获得奖金。
第二十七条 当期每注投注号码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能兼中兼得(另行设奖按设奖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兑 奖
第二十八条"双色球"彩票兑奖当期有效。每期开奖次日起,兑奖期限为60天,逾期未兑奖者视为弃奖,弃奖奖金进入调节基金。
第二十九条 中奖人须提交完整的兑奖彩票,因玷污、损坏等原因造成不能正确识别的,不能兑奖。
第三十条 一等奖中奖者,需持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在兑奖期限内到各地省中心验证、登记和兑奖。其他奖级的兑奖办法由省中心规定并公布。
第三十一条 按国家有关规定,单注奖金额超过一万元者,须缴纳个人偶然所得税。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均按《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规则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由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更好的发挥双色球游戏调节基金的作用,决定取消"快乐星期天"特别派奖的活动。
二、福彩3D
中国福利彩票3D游戏(以下简称3D),是以一个3位自然数为投注号码的彩票,投注者从000-999的数字中选择一个3位数进行投注。3D在各省(区、市)保留各自奖池、单独派奖的基础上实行三统一,即统一名称标识、统一游戏规则、统一开奖号码。
投 注
3D每注投注金额为人民币2元。投注者可在中国福利彩票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经投注机打印为兑奖凭证,交投注者保存,此兑奖凭证即为3D彩票。销售期号以开奖日界定,按日历年度编排。投注者投注时可自选号码,也可机选。自选号码投注即将投注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进行投注;机选号码投注即由投注机随机产生投注号码进行投注。投注者可只购买当期彩票(即"当期投注"),也可购买从当期起连续若干期的彩票(即"多期投注")。3D每期每个号码的投注注数,由各省根据市场销售情况限量发行。
3D的投注方式分为单选投注与组选投注。单选投注是将3位数以惟一的排列方式进行单注投注。组选投注是将投注号码的所有排列方式作为一注投注号码进行的单注投注。如果一注组选号码的3个数字各不相同,则有6种不同的排列方式,因而就有6个中奖机会,这种组选投注方式简称"组选6";如果一注组选号码的3个数字有两个数字相同,则有3种不同的排列方式,因而就有3个中奖机会,这种组选投注方式简称"组选3"。
网站投注方式
1.直选单式投注
所谓直选单式是指:一张彩票就由三个数字组成。且要以中奖号要位置和号码都相同才能中奖。如开奖号为123,那中奖号必也是123。321,231等都不能中奖
2.直选复式投注
所谓直选复式是指:可选择多个号码进行投注,只要在所选的号码中位置和号码有与开奖号相同的那就可以中出
3.直选和值投注
所谓直选和值是指:开奖号三个数相加之和,如本期开奖号的三个数相加总和为3,那直选一共有012,003,102,030,300,201,210,021,120,111十注。只要花二十元购买直选合值3,即中得1000元
4.组选单式投注(含组三和组六)
5.组选和值投注
组选和值是指开奖号的三个数相加的总和,如选择组选和值3投注,那组选共有012,003两注。只要花四元购买和值3,如开出组三003的号码可中320元,开出012组六的号码可中160元
6.机选投注
是随机选择一注或多注号码进行投注
设 奖
3D的设奖奖金占彩票销售总额的50%。其中:当期奖金为销售总额的49%;调节基金为销售总额的1%。
3D设置奖池,奖池由设奖奖金与实际中出奖金的差额组成。当期中出奖金未达设奖金额时,余额进入奖池;当期中出奖金超出当期奖金时,差额由奖池补充。当奖池总额不足时,由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用发行经费垫支。3D在各省(区、市)保留各自奖池。
3D采用固定设奖。当期奖金设"单选"、"组选3"、"组选6"三个奖等,各奖等中奖奖金额按固定奖金结构设置,规定如下:
"单选"投注:中奖金额除北京每注980元,其他省市每注1000元;
"组选3"投注:中奖号码中任意两位数字相同(苏宁彩票注:开奖号码中的3个数字有两个相同,即为组三),所选号码与中奖号码相同且顺序不限,则该注彩票中奖。例如,中 奖号码为 544 ,则中奖结果为: 544 、 454 、 445 之一均可。中奖金额为每注320元(上海每注333元)。
"组选6"投注:中奖金额为每注160元(上海每注166元)。
开 奖
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负责3D的开奖和摇奖工作,每天在北京开奖一次,各省(区、市)共享统一的号码。
摇奖在北京市中国福利彩票3D摇奖大厅公开进行,在公正人员监督下,使用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指定的专用摇奖器,摇出中奖号码。 3D摇奖时,摇出一个3位数的号码,构成3D的中奖号码。
中 奖
根据投注者所持3D 彩票上的投注号码与当期中奖号码相符情况,确定中奖等级。
"单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公布的中奖号码的3位数按位数全部相同,即中得单选奖。
"组选3"奖:当期摇出的中奖号码3位数中有任意两位数字相同,且投注号码与中奖号码的数字相同,顺序不限,即中得"组选3"奖。
"组选6"奖:当期摇出的中奖号码中3位数各不相同,且投注号码的三个数字与当期中奖号码相同,顺序不限,即中得"组选6"奖。
兑 奖
中奖彩票是兑奖凭证,中奖彩票因玷污、损坏的原因而不能正确识别的,不能兑奖。
中奖者持中奖彩票在本省规定的兑奖期限内到本省内任意投注站兑奖,中奖金额较大的中奖者,可持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在兑奖期限内到本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兑奖。
福彩3D限号规则
由于3D玩法采用固定赔率设奖,3D彩票销售中,若大多数彩民都集中选同一注号码,国家彩票发行结构和彩民就会面临巨大风险。为把这种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3D游戏规则规定3D实行限量销售。遇部分号码销售注数超过安全线时,彩票销售系统就会禁止销售该号码,这就是限号。
3D为什么要限号?
对彩民负责:彩票是机会游戏,并不是大家追捧的号码,就是必出的号码。如果不限号,彩民不理智一味的追冷,成倍的翻番,加上开奖的随机性,有的可能冷到几十期乃至上百期不出。这时就有可能造成彩民巨大的投资风险。所以,限号可以规避彩民的资金风险,引导彩民健康博彩。
对国家负责:发行福彩彩票目的是为建立社会救助体系,发展社会福利、社会保障事业筹集资金,帮助孤老残幼以及城乡低保户等社会弱势群体。福彩中心是代表国家从事福利彩票的发行管理工作,如果不限号,"3D"是超级小盘玩法,按赔率设固定奖,一旦不限号,固定奖,多倍投,多倍中,当倍数超过了一定极限,一旦中出返奖过多的超过国家规定,就达不到国家发行福利彩票的目的。
三、七乐彩
第一章 总 则
本规则依据《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财综[2002]13号)等制度制定。
全国联合销售30选7电脑福利彩票(以下称"七乐彩")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以下称"中福彩中心")统一组织发行,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称"省中心")在本行政区域内联合销售。
七乐彩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销售,采取参加联合销售的各省中心合并奖池,统一计奖,统一开奖。
七乐彩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或兑付奖金。
第二章 投 注
七乐彩采用组合式玩法,从01—30共30个号码中选择7个号码组合为一注投注号码。每注金额人民币2元。
七乐彩每周销售三期,期号以开奖日界定,按日历年度编排。
七乐彩投注方法分为自选号码投注和机选号码投注,投注方式分为单式投注、复式投注、胆拖投注和多倍投注。
自选号码投注是指由投注者自行选定投注号码的投注;机选号码投注是指由投注机为投注者随机产生投注号码的投注。
单式投注是从30个号码中选择7个号码,组合为一注投注号码的投注;复式投注是从30个号码中选择8-16个号码,将每7个号码的组合方式都作为一注投注号码的多注投注;胆拖投注是在30个号码中选择1至6个号码作为每注都有的胆码,再补充其它不同的号码,进行每7个号码为一组的多注投注;多倍投注是指同样的投注号码进行多注投注。
第三章 设 奖
七乐彩设奖奖金为销售总额的50%,其中当期奖金为销售总额的49%,调节基金为销售总额的1%。
七乐彩当期奖金设七个奖等,一至三等奖为高奖等,四至七等奖为低奖等。高奖等采用浮动设奖,低奖等采用固定设奖。当期奖金减去当期低奖等奖金为当期高奖等奖金,具体设奖如下:
一等奖:奖金总额为当期高奖等奖金的70%;
二等奖:奖金总额为当期高奖等奖金的10%;
三等奖:奖金总额为当期高奖等奖金的20%;
四等奖:单注奖金额固定为200元;
五等奖:单注奖金额固定为50元;
六等奖:单注奖金额固定为10元;
七等奖:单注奖金额固定为5元。
七乐彩单注奖金的最高限额为500万元。
七乐彩设立奖池,奖池由未中出的高奖等奖金和超出单注奖金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一等奖的部分合并颁发一等奖奖金。
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1%提取部分、弃奖奖金、浮动奖奖金按元取整后的余额。调节基金用于设置特别奖、调节浮动奖奖金、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
若当期高奖等单注奖额低于其次奖等单注奖额的二倍,应保证高奖等的单注奖额为其次奖等单注奖额的二倍,资金来源由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由发行经费垫支。
第四章 开 奖
七乐彩由中福彩中心统一开奖,每周一、三、五开奖。摇奖过程在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通过公众媒体发布开奖公告。
各省中心将当期投注的全部数据刻入不可改写的光盘,中福彩中心对各省中心的数据进行汇总。开奖后,以光盘记录的当期数据作为开奖检索的依据。
七乐彩通过摇奖器确定开奖号码。摇奖时先摇出7个号码作为基本号码,再摇出1个号码作为特别号码。
开奖公告在各地主要媒体公布,并在各投注站点张贴。
七乐彩的开奖结果以中福彩中心公布的开奖公告为准。
第五章 中 奖
七乐彩以投注者所选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相同个数的多少确定中奖等级,具体中奖设定如下:
一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7个基本号码完全相同(顺序不限,下同);
二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任意6个基本号码及特别号码相同;
三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任意6个基本号码相同;
四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任意5个基本号码及特别号码相同;
五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任意5个基本号码相同;
六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任意4个基本号码及特别号码相同;
七等奖: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中任意4个基本号码相同。
高奖等中奖者按各奖等的中奖注数均分该奖等奖金,并以元为单位取整计算;低奖等中奖者按各奖等的单注固定奖额获得奖金。
当期每注投注号码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能兼中兼得(另行设奖按设奖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兑 奖
七乐彩兑奖当期有效。每期开奖次日起,兑奖期限为60天,逾期未兑奖者视为弃奖,弃奖奖金进入调节基金。
中奖人兑奖时须提交完整的兑奖彩票。中奖彩票因受损导致无法辨认真伪的,不予兑奖。
各省具体兑奖规定按各省中心的兑奖规定执行。
单注彩票中奖金额超过一万元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得税由兑奖机构代扣代缴。
第七章 附 则
本规则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四、超级大乐透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全国联网电脑体育彩票超级大乐透(以下简称"超级大乐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组织发行,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所辖区域内承销。
第三条 超级大乐透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销售,定期开奖。
第四条 超级大乐透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五条 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或兑付奖金。
第二章 投注
第六条 超级大乐透是指由购买者从01—35共35个号码中选取5个号码为前区号码,并从01—12共12个号码中选取2个号码为后区号码组合为一注彩票进行的基本投注。每注金额人民币2元。购买者在基本投注的基础上,可进行追加投注,每注追加金额人民币1元。
第七条 购买者可进行胆拖投注。在前区号码或后区号码中选择少于单式投注号码个数的号码作为每注都有的号码作为胆码,再选取除胆码以外的号码作为拖码,由胆码和拖码组合成多注投注,称为胆拖投注。胆拖投注包括三种形式:
(一)前区胆拖:从01—35中选取1至4个号码为胆码,再选取除胆码以外的号码作为拖码,胆码和拖码组成前区号码(其数量之和必须等于或多于6个号码),并从01—12中选取2个号码为后区号码。
(二)后区胆拖:从01—35中至少选取5个号码为前区号码,并从01—12中选取1个号码为胆码,再选取除胆码以外的2个以上(含2个)的号码为拖码,胆码和拖码组成后区号码。
(三)双区胆拖:从01—35中选取1至4个号码为胆码,再选取除胆码以外的号码作为拖码,胆码和拖码组成前区号码(其数量之和必须等于或多于6个号码);并从01—12中选取1个号码为胆码,再选取除胆码以外的2个以上(含2个)的号码为拖码,胆码和拖码组成后区号码。
第八条 在胆拖投注中,当胆码为零时,组合成的多注投注为复式投注。复式投注包括三种形式:
(一)前区复式:前区号码的拖码选取6个号码以上(含6个),后区号码选取2个号码;
(二)后区复式:前区号码选取5个号码,后区号码的拖码选取3个号码以上(含3个);
(三)双区复式:前区号码的拖码选取6个号码以上(含6个),后区号码的拖码选取3个号码以上(含3个)。
第九条 购买者可对其选定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单张彩票基本投注的最大投注金额不超过20000元,基本投注加追加投注的最大投注金额不超过30000元。
第十条 超级大乐透按期销售,每周销售三期,期号以开奖日界定,按日历年度编排。
第十一条 购买者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通过投注单将购买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对奖凭证即为超级大乐透彩票,交购买者保存。
第三章 设奖
第十二条 超级大乐透按当期销售总额的50%、15%、35%分别计提返奖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返奖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49%为当期奖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三条 超级大乐透共设八个奖级,一、二、三等奖为浮动奖,四、五、六、七、八等奖为固定奖。各奖级和奖金规定如下:
一等奖:当奖池资金低于1亿元时,奖金总额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75%与奖池中累积的奖金之和,单注奖金按注均分,单注最高限额封顶500万元。当奖池资金高于1亿元(含)时,奖金总额包括两部分,一部分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45%与奖池中累积的奖金之和,单注奖金按注均分,单注最高限额封顶500万元;另一部分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30%,单注奖金按注均分,单注最高限额封顶500万元。
二等奖:奖金总额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20%,单注奖金按注均分,单注最高限额封顶500万元。
三等奖:奖金总额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5%,单注奖金按注均分,单注最高限额封顶500万元。
四等奖:单注奖金固定为3000元。
五等奖:单注奖金固定为600元。
六等奖:单注奖金固定为100元。
七等奖:单注奖金固定为10元。
八等奖:单注奖金固定为5元。
第十四条 浮动奖级单注奖金根据该奖级基本投注与追加投注中奖数量按比例分配。
第十五条 追加投注仅参与一至七等奖的奖金分配。追加投注一、二、三等奖为浮动奖,四至七等奖为固定奖。如追加投注中得浮动奖,则追加投注奖金为当期基本投注对应单注奖金的60%。如追加投注中得固定奖,则追加投注奖金为当期基本投注对应单注奖金的50%。
第十六条 超级大乐透设置奖池,奖池由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出浮动奖单注奖金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一等奖的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合并颁发一等奖奖金。
第十七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的1%提取部分、浮动奖奖金按元取整后的余额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调节浮动奖奖金以及设立特别奖。动用调节基金设立特别奖,应当报财政部审核批准。
第十八条 一、二、三等奖按照该奖级实际中奖注数平均分配该奖级奖金。当上一奖级单注奖金低于下一奖级单注奖金的两倍时,上一奖级单注奖金补足至下一奖级单注奖金的两倍,但补足后的单注奖金最高限额500万元,所需资金从调节基金中支付,若调节基金不足时,用彩票发行费垫支。
第四章 开奖
第十九条 超级大乐透每周一、三、六开奖。
第二十条 每期开奖时,在公证人员封存销售数据资料之后,并在其监督下从01—35共35个号码中随机摇出5个前区号码,从01—12共12个号码中随机摇出2个后区号码。5个前区号码和2个后区号码组成当期开奖号码。
第二十一条 每期开奖后,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将当期销售总额、开奖号码、各奖级中奖情况以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开奖结果通知各销售终端。
第五章 中奖
第二十二条 超级大乐透根据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相符情况确定相应中奖资格:
一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全部相同(顺序不限,下同),即中奖;
二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的5个前区号码及任意1个后区号码相同,即中奖;
三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的5个前区号码相同,即中奖;
四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的任意4个前区号码及2个后区号码相同,即中奖;
五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的任意4个前区号码及任意1个后区号码相同,即中奖;
六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的任意4个前区号码相同,或者任意3个前区号码及2个后区号码相同,即中奖;
七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的任意3个前区号码及任意1个后区号码相同,或者任意2个前区号码及2个后区号码相同,即中奖;
八等奖: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的任意3个前区号码相同,或者任意1个前区号码及2个后区号码相同,或者任意2个前区号码及任意1个后区号码相同,或者2个后区号码相同,即中奖。
第二十三条 当期每注投注号码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兼中兼得,另行设立的特别奖除外。
第六章 兑奖
第二十四条 超级大乐透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开奖之日起60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弃奖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
第二十五条 中奖彩票为兑奖唯一凭证,中奖彩票因玷污、损坏等原因不能正确识别的,不能兑奖。
第二十六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七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则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五、七星彩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财综[2002]13号)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全国联网电脑体育彩票7星彩(简称"7星彩")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所辖区域内承销。
第三条 7星彩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设置的投注站点销售,定期开奖。
第四条 7星彩实行自愿购买,凡购票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五条 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或兑付奖金。
第二章 投注
第六条 7星彩是指从0000000-9999999中选择任意7位自然数进行的投注,一组7位数的排列称为一注,每注金额人民币2元。购买者可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单张彩票最大投注数量不得超过10000注。
第七条 7星彩按期销售,期号按公历年度编排。
第八条 投注者可选择机选号码投注、自选号码投注。机选号码投注即由投注机随机产生投注号码进行投注,自选号码投注即将投注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进行投注。
第九条 7星彩采取有纸化投注,投注号码经投注机打印出对奖凭证,交投注者保存,此对奖凭证即为7星彩彩票。
第三章 设奖
第十条 7星彩按当期销售额的50%、15%、35%分别计提返奖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返奖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49%为当期奖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一条 7星彩共设六个奖级,一、二等奖为浮动奖,三、四、五、六等奖为固定奖。各奖级和奖金规定如下:
一等奖:奖金总额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90%,以及奖池资金和调节基金转入部分;
二等奖:奖金总额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10%;
三等奖:单注奖金固定为1800元;
四等奖:单注奖金固定为300元;
五等奖:单注奖金固定为20元;
六等奖:单注奖金固定为5元。
第十二条 7星彩单注彩票中奖奖金最高限额500万元。
第十三条 7星彩设置奖池,奖池由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出浮动奖单注奖金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一等奖的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合并颁发一等奖奖金。
第十四条 当奖池资金超过8000万元(含)时,下期一等奖与二等奖奖金分配比例倒置,即:一等奖分配奖金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10%;二等奖分配奖金为当期奖金额减去固定奖总额后的90%。
第十五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的1%提取部分、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调节浮动奖奖金以及设立特别奖。动用调节基金设立特别奖,应当报财政部审核批准。
第十六条 一、二等奖按照该奖级实际中奖注数平均分配该奖级奖金。当上一奖级单注奖金低于(或等于)下一奖级单注奖金时,上一奖级单注奖金补足至下一奖级单注奖金的二倍。所需资金从调节基金中支付,若调节基金不足时,用彩票发行费垫支。
第四章 开奖
第十七条 7星彩每周二、五、日开奖,摇奖过程在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通过电视台播出。开奖时按顺序摇出7个号码,该7个号码的排列为当期开奖号码。
第十八条 每期开奖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需将开奖号码、当期销售总额、各奖级中奖情况以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开奖结果通知各销售终端。
第五章 中奖
第十九条 7星彩根据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相符情况确定相应中奖资格:
一等奖: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全部相符且排列一致,即中奖;
二等奖:投注号码有连续6位号码与开奖号码相同位置的连续6位号码相同,即中奖;
三等奖:投注号码有连续5位号码与开奖号码相同位置的连续5位号码相同,即中奖;
四等奖:投注号码有连续4位号码与开奖号码相同位置的连续4位号码相同,即中奖;
五等奖:投注号码有连续3位号码与开奖号码相同位置的连续3位号码相同,即中奖;
六等奖:投注号码有连续2位号码与开奖号码相同位置的连续2位号码相同,即中奖。
第二十条 当期每注彩票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兼中兼得,另行设立的特别奖除外。
第六章 兑奖
第二十一条 7星彩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为兑奖期,逾期未兑奖视为弃奖,弃奖奖金纳入调节基金。
第二十二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三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六、排列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排列3电脑体育彩票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体彩中心")统一发行。经中体彩中心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级体彩中心")在所辖区域内承销排列3。
第三条 "排列3"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购买"排列3"时,由购买者从000-999的数字中选取1个3位数为投注号码进行投注。
第五条 "排列3"的投注方式分为直选投注和组选投注。"直选投注"是将3位数以唯一排列方式进行的单式投注。"组选投注"是将投注号码的所有排列方式作为一注投注号码进行的单式投注。如果一注组选号码的3个数字各不相同,则有6种不同的排列方式,有6次中奖机会,这种组选投注方式简称"组选6";如果一注组选号码的3个数字中有2个数字相同,则有3种不同的排列方式,有3次中奖机会,这种组选投注方式简称"组选3"。
第六条 购买者可在全国省级体彩中心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通过投注单将购买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排列3"电脑体育彩票,交购买者保存。
第七条 "排列3"每注2元人民币。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 设 奖
第八条 "排列3"按"直选投注"、"组选3"、"组选6"等不同投注方式进行设奖,均设一个奖级,为固定奖。
第九条 奖金规定如下:
"直选投注",单注固定奖金1000元。
"组选3",单注固定奖金320元。
"组选6",单注固定奖金160元。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条 销售总额的50%为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 其中,49%为当期奖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一条 "排列3"设置奖池,奖池由每期奖金与实际中出奖金的差额累计而成。若当期奖金大于当期中出奖金时,余额滚入奖池;若当期奖金小于当期中出奖金时,差额用奖池补足;若奖池不足时,用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经费中垫支。
第十二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的1%提取部分、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以及设立特别奖。
第五章 中 奖
第十三条 所购彩票与开奖结果相对照,符合以下情况即为中奖。
"直选投注":所选号码与中奖号码相同且顺序一致,则该注彩票中奖。例如,中奖号码为543,则中奖结果为:543。
"组选3":中奖号码中任意两位数字相同,所选号码与中奖号码相同且顺序不限,则该注彩票中奖。例如,中奖号码为544,则中奖结果为:544、454、445之一均可。
"组选6": 所选号码与中奖号码相同且顺序不限,则该注彩票中奖。例如,中奖号码为543,则中奖结果为:543、534、453、435、345、354之一均可。
第六章 开奖及公告
第十四条 "排列3"每天开奖一次,摇奖过程在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通过电视台播出。
第十五条 "排列3"、"排列5"统一摇奖,摇出的五位号码中前三位号码为"排列3"开奖号码。
第十六条 每期开奖后,省级体彩中心将当期销售总额、开奖号码、各奖等中奖注数、奖额以及奖池资金余额,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第七章 兑 奖
第十七条 "排列3"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开奖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纳入调节基金。
第十八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十九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游戏规则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第二十一条 本游戏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七、排列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以及《计算机销售体育彩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排列5电脑体育彩票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在全国范围内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联合销售。
第三条 "排列5"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购买"排列5"时,由购买者从00000-99999的数字中选取1个5位数为投注号码进行投注。
第五条 购买者可在全国各省(区、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通过投注单将购买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排列5"电脑体育彩票,交购买者保存。
第六条 "排列5"每注2元人民币。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 设 奖
第七条 "排列5"设1个奖级,为固定奖。
第八条 奖金分配:一等奖,单注固定奖金100000元。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九条 "排列5"按每期销售总额的50%计提奖金,计提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49%为当期奖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条 "排列5"设置奖池,奖池由当期奖金与实际中出奖金的差额累计而成。若当期奖金大于当期中出奖金时,余额滚入奖池;若当期奖金小于当期中出奖金时,差额用奖池补足;若奖池不足时,用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经费中垫支。
第十一条 调节基金还包括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以及设立特别奖。
第五章 中 奖
第十二条 所购彩票与开奖结果对照,符合以下情况即为中奖。
一等奖,所选号码与中奖号码全部相同且顺序一致。例如:中奖号码为43751,则排列5的中奖结果为:43751。
第六章 开奖及公告
第十三条 "排列5"每天开奖一次,摇奖过程在公证人员监督下进行,通过电视台播出。
第十四条 "排列5"单独摇奖,其中奖号码为全国联网电脑体育彩票排列5当期摇出的全部中奖号码。
第十五条 每期开奖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需将中奖号码、当期销售总额、各奖等中奖情况以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开奖结果通知各销售终端。
第七章 兑奖
第十六条 "排列5"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开奖次日起60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纳入调节基金。
第十七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十八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游戏规则解释权属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第二十条 本游戏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八、竞彩足球
竞彩足球胜平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财综[2002]1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中国足球彩票单场竞猜胜平负游戏(以下简称"单场胜平负游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
第三条 "单场胜平负游戏"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单场胜平负游戏"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选定的国际重要足球比赛为竞猜对象,由购票人对指定的比赛场次在全场90分钟(含伤停补时)的比赛结果进行投注。每一场比赛设置3种比赛结果选项:
(一)"胜":表示主队胜,客队负;
(二)"平":表示主队与客队平;
(三)"负":表示主队负,客队胜。
购买"单场胜平负游戏"时,选择1场比赛投注为单场投注,选择2场或2场以上比赛投注为过关投注。
投注方式包括单式投注和复式投注。其中,对所选比赛场次的比赛结果均选择1种投注结果为单式投注。对于某个或某几个比赛场次选择2种或2种以上的投注结果为复式投注。
购票人可对其选定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至99倍。
第五条 当进行比赛的两支球队强弱悬殊较大时,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比赛情况采用让球方式确定胜平负关系。具体让球球队及让球数量和竞猜赛程一同公布。
例如:
主队让1球。
1、"胜" 主队得分减去客队得分大于1时,主队胜,客队负;
2、"平" 主队得分减去客队得分等于1时,主队与客队平;
3、"负" 主队得分减去客队得分小于1时,主队负,客队胜。
客队让3球。
1、"胜" 客队得分减去主队得分小于3时,主队胜,客队负;
2、"平" 客队得分减去主队得分等于3时,主队与客队平;
3、"负" 客队得分减去主队得分大于3时,主队负,客队胜。
第六条 "单场胜平负游戏"每注2元,单张彩票最大投注金额不超过20000元。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七条 投注内容由购票人选定,通过销售终端机人工输入进行投注或利用"单场胜平负游戏"销售终端提供的投注单辅助进行投注。投注内容经投注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单场胜平负游戏"彩票,交购票人保存。
第八条 投注单投注:
(一)投注单有4个供购票人填写的独立区域,分别为"过关方式"区、"赛事编号"区、"竞猜选项"区、"倍数"区。
"过关方式"区的格式为:"选择竞猜场次数量 * 购买彩票注数",购票人必须且只能选择单场投注或过关投注中的1种方式,不选或多选均为无效投注。
具体投注注数的分配如下表:
每个比赛场次所提供的过关投注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选定,根据不同比赛场次情况,提供前表中全部或部分过关投注方式。
"赛事编号"区:购票人填写所要竞猜的比赛场次的对应编号,包括日号和数字编号两部分。
"竞猜选项"区:购票人对所选择的比赛场次的比赛结果进行投注,选择1个以上的结果即构成复式投注。所选择的场次数量应与"过关方式"区中所选择的竞猜场次数量一致,否则为无效投注。
"倍数"区:此区域如不做出选择即为没有加倍投注;选择某项或某几项的组合即为对应的加倍投注,例如选择"5"为5倍投注、选择"50"加"6"为56倍投注、选择"50"加"40"加"9"为99倍投注。选择的倍数项之和大于99倍为无效投注。
第九条 销售终端打印出的"单场胜平负游戏"彩票为该游戏唯一兑奖凭证。投注单只用于辅助购票人投注,不作为兑奖凭证,也不作为购票人投注结果的间接证明。
第三章 设 奖
第十条 奖金分配办法如下:
(一)选择单场投注时,设置浮动奖金。
单注奖金=2元×所选比赛场次的浮动奖金额。
浮动奖金额=该比赛场次的单场投注总投注金额÷该比赛场次的单场投注中奖彩票总投注金额×68%。
例如:选择第5场比赛竞猜,进行单场投注,则单注奖金=2元×浮动奖金额5,浮动奖金额5=第5场比赛的单场投注总投注金额÷第5场比赛的单场投注中奖彩票总投注金额×68%。
(二)选择2场及2场以上过关投注时,设置固定奖金。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每场选定比赛开始销售前,通过专用计算机分析系统,对每种有效的投注组合设一个固定奖金。该固定奖金在销售过程中根据投注额和其他相关因素调整,并通过销售系统和其他指定方式予以公布。购票人在完成有效投注时刻所获得的某个投注组合对应的固定奖金即为该有效投注中奖后的奖金。
第十一条 "单场胜平负游戏"根据投注场次数量限定过关投注的单注彩票最高奖金限额,具体为:
2场或3场过关投注,单注最高奖金限额20万元。
4场或5场过关投注,单注最高奖金限额50万元。
6场及6场以上过关投注,单注最高奖金限额100万元。
彩票中奖后,若单注应兑奖金高于对应的最高奖金限额,则只兑付对应的最高限额奖金。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二条 "单场胜平负游戏"奖金为销售额的69%,其中68%为返奖奖金、1%为调节基金;公益金为销售额的18%;发行费为销售额的13%。
第十三条 "单场胜平负游戏" 设置奖池,奖池由每个竞猜场次的应计提奖金与实际中出奖金的差额累计而成。当某个竞猜场次的应计提奖金大于其实际中出奖金时,余额滚入奖池;当单场投注奖金没有中出时,未中出奖金滚入奖池。当某个竞猜场次的应计提奖金小于其实际中出奖金时,差额用奖池补足;若奖池不足时,用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经费中垫支。在出现发行费垫支的情况下,当奖池有资金滚入时优先偿还发行费垫支部分。
第十四条 "单场胜平负游戏" 设置调节基金,调节基金由销售额的1%、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组成,专项用于支付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及设置特别奖。
第十五条 "单场胜平负游戏"单注奖金不足2元补足至2元,补足部分从调节基金支出,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经费中垫支。在出现发行费垫支的情况下,当调节基金有资金滚入时优先偿还发行费垫支部分。
第十六条 "单场胜平负游戏"之奖池、调节基金与其它中国足球彩票单场竞猜游戏之奖池、调节基金统一管理,相互间可调剂使用。
第五章 开奖及公告
第十七条 "单场胜平负游戏"在竞猜的比赛场次结束后,根据实际比赛结果进行开奖。实际比赛结果以当值裁判员在本规则涉及的比赛时长结束时刻裁定的比赛结果为准,其后对比赛结果的各类更改不影响原确认的开奖结果。开奖结果、销售情况等信息,通过销售网点和指定的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等信息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中 奖
第十八条 每注"单场胜平负游戏"有效投注与对应开奖结果对照,与开奖结果一致即为中奖。
第十九条 在 "单场胜平负游戏"销售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发生,则特别规定如下:
(一)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前,其比赛时间提前或推迟或取消比赛,则相应更改该比赛场次的开始、截止销售时间或取消该比赛场次竞猜。
(二)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提前,则相应提前该比赛场次的截止销售时间。
(三)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提前,且比赛开始时仍在进行销售,则认定该比赛场次对于在比赛开始时刻前发生的投注为有效场次,所涉及投注可正常参与兑奖;认定该比赛场次对于在比赛开始时刻后发生的投注则为无效场次。
(四)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推迟且未超过原定时间36小时,则相应推迟该比赛场次的截止销售时间。
(五)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推迟且超过原定时间36小时或无法获知具体推迟时间或取消比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六)若某个比赛场次在比赛进行中因故中断,且自中断时刻起36小时内继续完成了比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有效场次,所涉及投注可正常参与兑奖。
(七)若某个比赛场次在比赛进行中因故中断,且自中断时刻起36小时内未继续完成比赛或无法获知具体补赛时间或取消补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八)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如果比赛主办方决定更换比赛场地,若是从一中立比赛场地更换至另一中立比赛场地,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有效场次,所涉及投注可正常参与兑奖;若不符合前述更换条件,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九)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参赛双方中有一方与原定参赛队伍不同,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十)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比赛主办方决定在无观众、无转播的封闭条件下进行比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十一)对上述无效场次的认定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最终解释。
(十二)当某场比赛被认定为无效场次,则该比赛场次的所有单场投注按退票处理,于28天内在指定地点办理退票手续;在过关投注中对该比赛场次的所有选择均视为无效,涉及该比赛场次的过关投注组合之固定奖金按在原投注时刻去除该比赛场次后的投注组合对应的固定奖金计算。
(十三)在某个比赛场次销售过程中,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可根据投注额、突发事件等因素,拒绝某些大额投注、暂停或提前截止针对该场比赛的某些特定过关组合特定结果选项的投注、暂停或提前截止针对该场比赛的所有投注。
第二十条 每注彩票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兼中兼得。
第七章 兑 奖
第二十一条 "单场胜平负游戏"中奖者到当地指定的彩票机构或投注站进行兑奖。每张彩票所涉及的所有比赛场次的开奖结果全部公布后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二十二条 彩票机构和投注站进行兑奖时,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三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规则执行中有关重大事项,将通过销售系统和其他指定方式予以公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不再承担直接通知购票人的责任,购票人须自行知晓。
竞彩足球进球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财综[2002]1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中国足球彩票单场竞猜总进球数游戏(以下简称"单场总进球数游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
第三条 "单场总进球数游戏"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单场总进球数游戏"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选定的国际重要足球比赛为竞猜对象,由购票人对指定的比赛场次在全场90分钟(含伤停补时)的主队和客队的总进球数结果进行投注。每一场比赛设置8种总进球数选项:
(一)"0":表示主队和客队总进球数为0个;
(二)"1":表示主队和客队总进球数为1个;
(三)"2":表示主队和客队总进球数为2个;
(四)"3":表示主队和客队总进球数为3个;
(五)"4":表示主队和客队总进球数为4个;
(六)"5":表示主队和客队总进球数为5个;
(七)"6":表示主队和客队总进球数为6个;
(八)"7+":表示主队和客队总进球数为7个或7个以上。
购买"单场总进球数游戏"时,选择1场比赛投注为单场投注,选择2场或2场以上比赛投注为过关投注。
投注方式包括单式投注和复式投注。其中,对所选比赛场次的比赛结果均选择1种投注结果为单式投注。对于某个或某几个比赛场次选择2种或2种以上的投注结果为复式投注。
购票人可对其选定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至99倍。
第五条 "单场总进球数游戏"每注2元,单张彩票最大投注金额不超过20000元。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六条 投注内容由购票人选定,通过销售终端机人工输入进行投注或利用"单场总进球数游戏"销售终端提供的投注单辅助进行投注。投注内容经投注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单场总进球数游戏"彩票,交购票人保存。
第七条 投注单投注:
(一)投注单有4个供购票人填写的独立区域,分别为"过关方式"区、"赛事编号"区、"竞猜选项"区、"倍数"区。
"过关方式"区的格式为:"选择竞猜场次数量 * 购买彩票注数",购票人必须且只能选择单场投注或过关投注中的1种方式,不选
或多选均为无效投注。
具体投注注数的分配如下表:
每个比赛场次所提供的过关投注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选定,根据不同比赛场次情况,提供前表中全部或部分过关投注方式。
"赛事编号"区:购票人填写所要竞猜的比赛场次的对应编号,包括日号和数字编号两部分。
"竞猜选项"区:购票人对所选择的比赛场次的比赛结果进行投注,选择1个以上的结果即构成复式投注。所选择的场次数量应与"过关方式"区中所选择的竞猜场次数量一致,否则为无效投注。
"倍数"区:此区域如不做出选择即为没有加倍投注;选择某项或某几项的组合即为对应的加倍投注,例如选择"5"为5倍投注、选择"50"加"6"为56倍投注、选择"50"加"40"加"9"为99倍投注。选择的倍数项之和大于99倍为无效投注。
第八条 销售终端打印出的"单场总进球数游戏"彩票为该游戏唯一兑奖凭证。投注单只用于辅助购票人投注,不作为兑奖凭证,也不作为购票人投注结果的间接证明。
第三章 设 奖
第九条 奖金分配办法如下:
(一)选择单场投注时,设置浮动奖金。
单注奖金=2元×所选比赛场次的浮动奖金额。
浮动奖金额=该比赛场次的单场投注总投注金额÷该比赛场次的单场投注中奖彩票总投注金额×68%。
例如:选择第5场比赛竞猜,进行单场投注,则单注奖金=2元×浮动奖金额5,浮动奖金额5=第5场比赛的单场投注总投注金额÷第5场比赛的单场投注中奖彩票总投注金额×68%。
(二)选择2场及2场以上过关投注时,设置固定奖金。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每场选定比赛开始销售前,通过专用计算机分析系统,对每种有效的投注组合设一个固定奖金。该固定奖金在销售过程中根据投注额和其他相关因素调整,并通过销售系统和其他指定方式予以公布。购票人在完成有效投注时刻所获得的某个投注组合对应的固定奖金即为该有效投注中奖后的奖金。
第十条 "单场总进球数游戏"根据投注场次数量限定过关投注的单注彩票最高奖金限额,具体为:
2场或3场过关投注,单注最高奖金限额20万元。
4场或5场过关投注,单注最高奖金限额50万元。
6场及6场以上过关投注,单注最高奖金限额100万元。
彩票中奖后,若单注应兑奖金高于对应的最高奖金限额,则只兑付对应的最高限额奖金。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一条 "单场总进球数游戏"奖金为销售额的69%,其中68%为返奖奖金、1%为调节基金;公益金为销售额的18%;发行费为销售额的13%。
第十二条 "单场总进球数游戏" 设置奖池,奖池由每个竞猜场次的应计提奖金与实际中出奖金的差额累计而成。当某个竞猜场次的应计提奖金大于其实际中出奖金时,余额滚入奖池;当单场投注奖金没有中出时,未中出奖金滚入奖池。当某个竞猜场次的应计提奖金小于其实际中出奖金时,差额用奖池补足;若奖池不足时,用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经费中垫支。在出现发行费垫支的情况下,当奖池有资金滚入时优先偿还发行费垫支部分。
第十三条 "单场总进球数游戏" 设置调节基金,调节基金由销售额的1%、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组成,专项用于支付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及设置特别奖。
第十四条 "单场总进球数游戏"单注奖金不足2元补足至2元,补足部分从调节基金支出,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经费中垫支。在出现发行费垫支的情况下,当调节基金有资金滚入时优先偿还发行费垫支部分。
第十五条 "单场总进球数游戏" 之奖池、调节基金与其它中国足球彩票单场竞猜游戏之奖池、调节基金统一管理,相互间可调剂使用。
第五章 开奖及公告
第十六条 "单场总进球数游戏"在竞猜的比赛场次结束后,根据实际比赛结果进行开奖。实际比赛结果以当值裁判员在本规则涉及的比赛时长结束时刻裁定的比赛结果为准,其后对比赛结果的各类更改不影响原确认的开奖结果。开奖结果、销售情况等信息,通过销售网点和指定的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等信息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中 奖
第十七条 每注"单场总进球数游戏"有效投注与对应开奖结果对照,与开奖结果一致即为中奖。
第十八条 在 "单场总进球数游戏"销售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发生,则特别规定如下:
(一)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前,其比赛时间提前或推迟或取消比赛,则相应更改该比赛场次的开始、截止销售时间或取消该比赛场次竞猜。
(二)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提前,则相应提前该比赛场次的截止销售时间。
(三)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提前,且比赛开始时仍在进行销售,则认定该比赛场次对于在比赛开始时刻前发生的投注为有效场次,所涉及投注可正常参与兑奖;认定该比赛场次对于在比赛开始时刻后发生的投注则为无效场次。
(四)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推迟且未超过原定时间36小时,则相应推迟该比赛场次的截止销售时间。
(五)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推迟且超过原定时间36小时或无法获知具体推迟时间或取消比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六)若某个比赛场次在比赛进行中因故中断,且自中断时刻起36小时内继续完成了比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有效场次,所涉及投注可正常参与兑奖。
(七)若某个比赛场次在比赛进行中因故中断,且自中断时刻起36小时内未继续完成比赛或无法获知具体补赛时间或取消补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八)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如果比赛主办方决定更换比赛场地,若是从一中立比赛场地更换至另一中立比赛场地,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有效场次,所涉及投注可正常参与兑奖;若不符合前述更换条件,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九)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参赛双方中有一方与原定参赛队伍不同,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十)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比赛主办方决定在无观众、无转播的封闭条件下进行比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十一)对上述无效场次的认定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最终解释。
(十二)当某场比赛被认定为无效场次,则该比赛场次的所有单场投注按退票处理,于28天内在指定地点办理退票手续;在过关投注中对该比赛场次的所有选择均视为无效,涉及该比赛场次的过关投注组合之固定奖金按在原投注时刻去除该比赛场次后的投注组合对应的固定奖金计算。
(十三)在某个比赛场次销售过程中,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可根据投注额、突发事件等因素,拒绝某些大额投注、暂停或提前截止针对该场比赛的某些特定过关组合特定结果选项的投注、暂停或提前截止针对该场比赛的所有投注。
第十九条 每注彩票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兼中兼得。
第七章 兑 奖
第二十条 "单场总进球数游戏"中奖者到当地指定的彩票机构或投注站进行兑奖。每张彩票所涉及的所有比赛场次的开奖结果全部公布后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二十一条 彩票机构和投注站进行兑奖时,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二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规则执行中有关重大事项,将通过销售系统和其他指定方式予以公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不再承担直接通知购票人的责任,购票人须自行知晓。
竞彩足球比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财综[2002]1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中国足球彩票单场竞猜比分游戏(以下简称"单场比分游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
第三条 "单场比分游戏"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单场比分游戏"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选定的国际重要足球比赛为竞猜对象,由购票人对指定的比赛场次在全场90分钟(含伤停补时)的具体比分结果进行投注。每一场比赛设置31种比分结果选项:
主队胜比分:
(一)"1:0":主队进球数为1个,客队进球数为0个;
(二)"2:0":主队进球数为2个,客队进球数为0个;
(三)"2:1":主队进球数为2个,客队进球数为1个;
(四)"3:0":主队进球数为3个,客队进球数为0个;
(五)"3:1":主队进球数为3个,客队进球数为1个;
(六)"3:2":主队进球数为3个,客队进球数为2个;
(七)"4:0":主队进球数为4个,客队进球数为0个;
(八)"4:1":主队进球数为4个,客队进球数为1个;
(九)"4:2":主队进球数为4个,客队进球数为2个;
(十)"5:0":主队进球数为5个,客队进球数为0个;
(十一)"5:1":主队进球数为5个,客队进球数为1个;
(十二)"5:2":主队进球数为5个,客队进球数为2个;
(十三)"胜其它":除去上述比分以外,主队获胜的比分;
主队和客队打平比分:
(十四)"0:0":主队进球数为0个,客队进球数为0个;
(十五)"1:1":主队进球数为1个,客队进球数为1个;
(十六)"2:2":主队进球数为2个,客队进球数为2个;
(十七)"3:3":主队进球数为3个,客队进球数为3个;
(十八)"平其它":除去上述比分以外,主客队打平的比分;
主队负比分:
(十九)"0:1":主队进球数为0个,客队进球数为1个;
(二十)"0:2":主队进球数为0个,客队进球数为2个;
(二十一)"1:2":主队进球数为1个,客队进球数为2个;
(二十二)"0:3":主队进球数为0个,客队进球数为3个;
(二十三)"1:3":主队进球数为1个,客队进球数为3个;
(二十四)"2:3":主队进球数为2个,客队进球数为3个;
(二十五)"0:4":主队进球数为0个,客队进球数为4个;
(二十六)"1:4":主队进球数为1个,客队进球数为4个;
(二十七)"2:4":主队进球数为2个,客队进球数为4个;
(二十八)"0:5":主队进球数为0个,客队进球数为5个;
(二十九)"1:5":主队进球数为1个,客队进球数为5个;
(三十)"2:5":主队进球数为2个,客队进球数为5个;
(三十一)"负其它":除去上述比分以外,主队负的比分;
购买"单场比分游戏"时,选择1场比赛投注为单场投注,选择2场或2场以上比赛投注为过关投注。
投注方式包括单式投注和复式投注。其中,对所选比赛场次的比赛结果均选择1种投注结果为单式投注。对于某个或某几个比赛场次选择2种或2种以上的投注结果为复式投注。
购票人可对其选定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至99倍。
第五条 "单场比分游戏"每注2元,单张彩票最大投注金额不超过20000元。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六条 投注内容由购票人选定,通过销售终端机人工输入进行投注或利用"单场比分游戏"销售终端提供的投注单辅助进行投注。投注内容经投注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单场比分游戏"彩票,交购票人保存。
(一)投注单有4个供购票人填写的独立区域,分别为"过关方式"区、"赛事编号"区、"竞猜选项"区、"倍数"区。
"过关方式"区的格式为:"选择竞猜场次数量 * 购买彩票注数",购票人必须且只能选择单场投注或过关投注中的1种方式,不选或多选均为无效投注。
具体投注注数的分配如下表:
每个比赛场次所提供的过关投注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选定,根据不同比赛场次情况,提供前表中全部或部分过关投注方式。
"赛事编号"区:购票人填写所要竞猜的比赛场次的对应编号,包括日号和数字编号两部分。
"竞猜选项"区:购票人对所选择的比赛场次的比赛结果进行投注,选择1个以上的结果即构成复式投注。所选择的场次数量应与"过关方式"区中所选择的竞猜场次数量一致,否则为无效投注。
"倍数"区:此区域如不做出选择即为没有加倍投注;选择某项或某几项的组合即为对应的加倍投注,例如选择"5"为5倍投注、选择"50"加"6"为56倍投注、选择"50"加"40"加"9"为99倍投注。选择的倍数项之和大于99倍为无效投注。
第八条 销售终端打印出的"单场比分游戏"彩票为该游戏唯一兑奖凭证。投注单只用于辅助购票人投注,不作为兑奖凭证,也不作为购票人投注结果的间接证明。
第三章 设 奖
第九条 奖金分配办法如下:
(一)选择单场投注时,设置浮动奖金。
单注奖金=2元×所选比赛场次的浮动奖金额。
浮动奖金额=该比赛场次的单场投注总投注金额÷该比赛场次的单场投注中奖彩票总投注金额×68%。
例如:选择第5场比赛竞猜,进行单场投注,则单注奖金=2元×浮动奖金额5,浮动奖金额5=第5场比赛的单场投注总投注金额÷第5场比赛的单场投注中奖彩票总投注金额×68%。
(二)选择2场及2场以上过关投注时,设置固定奖金。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每场选定比赛开始销售前,通过专用计算机分析系统,对每种有效的投注组合设一个固定奖金。该固定奖金在销售过程中根据投注额和其他相关因素调整,并通过销售系统和其他指定方式予以公布。购票人在完成有效投注时刻所获得的某个投注组合对应的固定奖金即为该有效投注中奖后的奖金。
第十条 "单场比分游戏"根据投注场次数量限定过关投注的单注彩票最高奖金限额,具体为:
2场或3场过关投注,单注最高奖金限额20万元。
4场或5场过关投注,单注最高奖金限额50万元。
6场及6场以上过关投注,单注最高奖金限额100万元。
彩票中奖后,若单注应兑奖金高于对应的最高奖金限额,则只兑付对应的最高限额奖金。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一条 "单场比分游戏"奖金为销售额的69%,其中68%为返奖奖金、1%为调节基金;公益金为销售额的18%;发行费为销售额的13%。
第十二条 "单场比分游戏" 设置奖池,奖池由每个竞猜场次的应计提奖金与实际中出奖金的差额累计而成。当某个竞猜场次的应计提奖金大于其实际中出奖金时,余额滚入奖池;当单场投注奖金没有中出时,未中出奖金滚入奖池。当某个竞猜场次的应计提奖金小于其实际中出奖金时,差额用奖池补足;若奖池不足时,用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经费中垫支。在出现发行费垫支的情况下,当奖池有资金滚入时优先偿还发行费垫支部分。
第十三条 "单场比分游戏" 设置调节基金,调节基金由销售额的1%、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组成,专项用于支付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及设置特别奖。
第十四条 "单场比分游戏"单注奖金不足2元补足至2元,补足部分从调节基金支出,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经费中垫支。在出现发行费垫支的情况下,当调节基金有资金滚入时优先偿还发行费垫支部分。
第十五条 "单场比分游戏" 之奖池、调节基金与其它中国足球彩票单场竞猜游戏之奖池、调节基金统一管理,相互间可调剂使用。
第五章 开奖及公告
第十六条 "单场比分游戏"在竞猜的比赛场次结束后,根据实际比赛结果进行开奖。实际比赛结果以当值裁判员在本规则涉及的比赛时长结束时刻裁定的比赛结果为准,其后对比赛结果的各类更改不影响原确认的开奖结果。开奖结果、销售情况等信息,通过销售网点和指定的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等信息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中 奖
第十七条 每注"单场比分游戏"有效投注与对应开奖结果对照,与开奖结果一致即为中奖。
第十八条 在 "单场比分游戏"销售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发生,则特别规定如下:
(一)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前,其比赛时间提前或推迟或取消比赛,则相应更改该比赛场次的开始、截止销售时间或取消该比赛场次竞猜。
(二)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提前,则相应提前该比赛场次的截止销售时间。
(三)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提前,且比赛开始时仍在进行销售,则认定该比赛场次对于在比赛开始时刻前发生的投注为有效场次,所涉及投注可正常参与兑奖;认定该比赛场次对于在比赛开始时刻后发生的投注则为无效场次。
(四)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推迟且未超过原定时间36小时,则相应推迟该比赛场次的截止销售时间。
(五)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推迟且超过原定时间36小时或无法获知具体推迟时间或取消比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六)若某个比赛场次在比赛进行中因故中断,且自中断时刻起36小时内继续完成了比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有效场次,所涉及投注可正常参与兑奖。
(七)若某个比赛场次在比赛进行中因故中断,且自中断时刻起36小时内未继续完成比赛或无法获知具体补赛时间或取消补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八)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如果比赛主办方决定更换比赛场地,若是从一中立比赛场地更换至另一中立比赛场地,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有效场次,所涉及投注可正常参与兑奖;若不符合前述更换条件,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九)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参赛双方中有一方与原定参赛队伍不同,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十)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比赛主办方决定在无观众、无转播的封闭条件下进行比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十一)对上述无效场次的认定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最终解释。
(十二)当某场比赛被认定为无效场次,则该比赛场次的所有单场投注按退票处理,于28天内在指定地点办理退票手续;在过关投注中对该比赛场次的所有选择均视为无效,涉及该比赛场次的过关投注组合之固定奖金按在原投注时刻去除该比赛场次后的投注组合对应的固定奖金计算。
(十三)在某个比赛场次销售过程中,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可根据投注额、突发事件等因素,拒绝某些大额投注、暂停或提前截止针对该场比赛的某些特定过关组合特定结果选项的投注、暂停或提前截止针对该场比赛的所有投注。
第十九条 每注彩票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兼中兼得。
第七章 兑 奖
第二十条 "单场比分游戏"中奖者到当地指定的彩票机构或投注站进行兑奖。每张彩票所涉及的所有比赛场次的开奖结果全部公布后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二十一条 彩票机构和投注站进行兑奖时,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二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规则执行中有关重大事项,将通过销售系统和其他指定方式予以公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不再承担直接通知购票人的责任,购票人须自行知晓。
竞彩足球半全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财综[2002]1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中国足球彩票单场竞猜半全场胜平负游戏(以下简称"单场半全场胜平负游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
第三条 "单场半全场胜平负游戏"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单场半全场胜平负游戏"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选定的国际重要足球比赛为竞猜对象,由购票人对指定的比赛场次在上半场45分钟(含伤停补时)和全场90分钟(含伤停补时)的比赛结果进行投注。每一场比赛设置9种比赛结果选项:
(一)"胜胜":表示上半场主队胜,全场主队胜;
(二)"胜平":表示上半场主队胜,全场主队平;
(三)"胜负":表示上半场主队胜,全场主队负;
(四)"平胜":表示上半场主队平,全场主队胜;
(五)"平平":表示上半场主队平,全场主队平;
(六)"平负":表示上半场主队平,全场主队负;
(七)"负胜":表示上半场主队负,全场主队胜;
(八)"负平":表示上半场主队负,全场主队平;
(九)"负负":表示上半场主队负,全场主队负。
购买"单场半全场胜平负游戏"时,选择1场比赛投注为单场投注,选择2场或2场以上比赛投注为过关投注。
投注方式包括单式投注和复式投注。其中,对所选比赛场次的比赛结果均选择1种投注结果为单式投注。对于某个或某几个比赛场次选择2种或2种以上的投注结果为复式投注。
购票人可对其选定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至99倍。
第五条 "单场半全场胜平负游戏"每注2元,单张彩票最大投注金额不超过20000元。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六条 投注内容由购票人选定,通过销售终端机人工输入进行投注或利用"单场半全场胜平负游戏"销售终端提供的投注单辅助进行投注。投注内容经投注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单场半全场胜平负游戏"彩票,交购票人保存。
第七条 投注单投注:
(一)投注单有4个供购票人填写的独立区域,分别为"过关方式"区、"赛事编号"区、"竞猜选项"区、"倍数"区。
"过关方式"区的格式为:"选择竞猜场次数量 * 购买彩票注数",购票人必须且只能选择单场投注或过关投注中的1种方式,不选或多选均为无效投注。
具体投注注数的分配如下表:
每个比赛场次所提供的过关投注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选定,根据不同比赛场次情况,提供前表中全部或部分过关投注方式。
"赛事编号"区:购票人填写所要竞猜的比赛场次的对应编号,包括日号和数字编号两部分。
"竞猜选项"区:购票人对所选择的比赛场次的比赛结果进行投注,选择1个以上的结果即构成复式投注。所选择的场次数量应与"过关方式"区中所选择的竞猜场次数量一致,否则为无效投注。
"倍数"区:此区域如不做出选择即为没有加倍投注;选择某项或某几项的组合即为对应的加倍投注,例如选择"5"为5倍投注、选择"50"加"6"为56倍投注、选择"50"加"40"加"9"为99倍投注。选择的倍数项之和大于99倍为无效投注。
第八条 销售终端打印出的"单场半全场胜平负游戏"彩票为该游戏唯一兑奖凭证。投注单只用于辅助购票人投注,不作为兑奖凭证,也不作为购票人投注结果的间接证明。
第三章 设 奖
第九条 奖金分配办法如下:
(一)选择单场投注时,设置浮动奖金。
单注奖金=2元×所选比赛场次的浮动奖金额。
浮动奖金额=该比赛场次的单场投注总投注金额÷该比赛场次的单场投注中奖彩票总投注金额×68%。
例如:选择第5场比赛竞猜,进行单场投注,则单注奖金=2元×浮动奖金额5,浮动奖金额5=第5场比赛的单场投注总投注金额÷第5场比赛的单场投注中奖彩票总投注金额×68%。
(二)选择2场及2场以上过关投注时,设置固定奖金。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每场选定比赛开始销售前,通过专用计算机分析系统,对每种有效的投注组合设一个固定奖金。该固定奖金在销售过程中根据投注额和其他相关因素调整,并通过销售系统和其他指定方式予以公布。购票人在完成有效投注时刻所获得的某个投注组合对应的固定奖金即为该有效投注中奖后的奖金。
第十条 "单场半全场胜平负游戏"根据投注场次数量限定过关投注的单注彩票最高奖金限额,具体为:
2场或3场过关投注,单注最高奖金限额20万元。
4场或5场过关投注,单注最高奖金限额50万元。
6场及6场以上过关投注,单注最高奖金限额100万元。
彩票中奖后,若单注应兑奖金高于对应的最高奖金限额,则只兑付对应的最高限额奖金。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一条 "单场半全场胜平负游戏"奖金为销售额的69%,其中68%为返奖奖金、1%为调节基金;公益金为销售额的18%;发行费为销售额的13%。
第十二条 "单场半全场胜平负游戏" 设置奖池,奖池由每个竞猜场次的应计提奖金与实际中出奖金的差额累计而成。当某个竞猜场次的应计提奖金大于其实际中出奖金时,余额滚入奖池;当单场投注奖金没有中出时,未中出奖金滚入奖池。当某个竞猜场次的应计提奖金小于其实际中出奖金时,差额用奖池补足;若奖池不足时,用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经费中垫支。在出现发行费垫支的情况下,当奖池有资金滚入时优先偿还发行费垫支部分。
第十三条 "单场半全场胜平负游戏" 设置调节基金,调节基金由销售额的1%、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组成,专项用于支付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及设置特别奖。
第十四条 "单场半全场胜平负游戏"单注奖金不足2元补足至2元,补足部分从调节基金支出,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经费中垫支。在出现发行费垫支的情况下,当调节基金有资金滚入时优先偿还发行费垫支部分。
第十五条 "单场半全场胜平负游戏" 之奖池、调节基金与其它中国足球彩票单场竞猜游戏之奖池、调节基金统一管理,相互间可调剂使用。
第五章 开奖及公告
第十六条 "单场比分游戏"在竞猜的比赛场次结束后,根据实际比赛结果进行开奖。实际比赛结果以当值裁判员在本规则涉及的比赛时长结束时刻裁定的比赛结果为准,其后对比赛结果的各类更改不影响原确认的开奖结果。开奖结果、销售情况等信息,通过销售网点和指定的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等信息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中 奖
第十七条 每注"单场半全场胜平负游戏"有效投注与对应开奖结果对照,与开奖结果一致即为中奖。
第十八条 在 "单场半全场胜平负游戏"销售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发生,则特别规定如下:
(一)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前,其比赛时间提前或推迟或取消比赛,则相应更改该比赛场次的开始、截止销售时间或取消该比赛场次竞猜。
(二)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提前,则相应提前该比赛场次的截止销售时间。
(三)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提前,且比赛开始时仍在进行销售,则认定该比赛场次对于在比赛开始时刻前发生的投注为有效场次,所涉及投注可正常参与兑奖;认定该比赛场次对于在比赛开始时刻后发生的投注则为无效场次。
(四)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推迟且未超过原定时间36小时,则相应推迟该比赛场次的截止销售时间。
(五)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推迟且超过原定时间36小时或无法获知具体推迟时间或取消比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六)若某个比赛场次在比赛进行中因故中断,且自中断时刻起36小时内继续完成了比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有效场次,所涉及投注可正常参与兑奖。
(七)若某个比赛场次在比赛进行中因故中断,且自中断时刻起36小时内未继续完成比赛或无法获知具体补赛时间或取消补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八)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如果比赛主办方决定更换比赛场地,若是从一中立比赛场地更换至另一中立比赛场地,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有效场次,所涉及投注可正常参与兑奖;若不符合前述更换条件,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九)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参赛双方中有一方与原定参赛队伍不同,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十)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比赛主办方决定在无观众、无转播的封闭条件下进行比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十一)对上述无效场次的认定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最终解释。
(十二)当某场比赛被认定为无效场次,则该比赛场次的所有单场投注按退票处理,于28天内在指定地点办理退票手续;在过关投注中对该比赛场次的所有选择均视为无效,涉及该比赛场次的过关投注组合之固定奖金按在原投注时刻去除该比赛场次后的投注组合对应的固定奖金计算。
(十三)在某个比赛场次销售过程中,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可根据投注额、突发事件等因素,拒绝某些大额投注、暂停或提前截止针对该场比赛的某些特定过关组合特定结果选项的投注、暂停或提前截止针对该场比赛的所有投注。
第十九条 每注彩票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兼中兼得。
第七章 兑 奖
第二十条 "单场半全场胜平负游戏"中奖者到当地指定的彩票机构或投注站进行兑奖。每张彩票所涉及的所有比赛场次的开奖结果全部公布后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二十一条 彩票机构和投注站进行兑奖时,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二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规则执行中有关重大事项,将通过销售系统和其他指定方式予以公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不再承担直接通知购票人的责任,购票人须自行知晓。
复式投注
第一步
选择您将要投注的玩法类型
第二步
在投注面板中选择您选择的场次及投注内容
第三步
(彩票介绍)确认投注内容
第四步
购买成功
混合投注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的公告, 竞彩足篮球混合过关投注方式于2012年12月18日面市。选择同一运动项目不同游戏进行投注,这种投注方式称为“混合过关投注”,举例如下图:
图一 |
图二 |
第一张图为“一般过关投注”,第二张图就是“混合过关投注”,需要注意的是:不同运动项目是不能混合过关投注的,所以竞彩足球和竞彩篮球是无法相互串关进行混合过关投注的。
混合过关投注规则:
1.同一场比赛,不能把不同玩法的竞猜选项串在一起,需要选择至少两场比赛串关进行混合投注;
2.竞彩足球和竞彩篮球两个玩法不能相互串关;
3.混合过关投注中,每注最高关数以所选玩法关数上限最低的玩法为标准,如下:
足球:胜平负8关 / 总进球6关 / 半全场4关 / 比分4关;
篮球:胜负8关 / 让分胜负8关 / 大小分8关 / 胜分差4关;
4.冠军、冠亚军玩法不能进行混合过关投注;
5.混合过关的每注最大中奖金额,如下:
2场或3场过关投注,单注最高奖金限额20万元;
4场或5场过关投注,单注最高奖金限额50万元;
6场及6场以上过关投注,单注最高奖金限额100万元。
单关浮动奖金
浮动奖金:单场投注的奖金为浮动奖金,奖金随时间变动,以开奖奖金为最终奖金。
单注中奖奖金=所选比赛场次的浮动奖金额。
浮动奖金额=该场比赛的单场投注总投注金额÷该场比赛的单场投注中奖彩票总投注金额×68%×2元(1注)。
浮动奖金的单注彩票最高限额:500万元
竞彩足球举例:"沙尔克VS瓦伦西"的胜平负游戏,共50人进行了单场投注,每人购买1注,竞猜结果及对应的浮动奖金额、单注奖金如下所示:
沙尔克"胜" 投注25注 总投注金额100元 选择胜投注金额50元 单注奖金2.72元
沙尔克"平" 投注20注 总投注金额100元 选择平投注金额40元 单注奖金3.40元
沙尔克"负" 投注5注 总投注金额100元 选择负投注金额10元 单注奖金13.60元
过关固定奖金
固定奖金:过关投注的奖金为固定奖金。
单注中奖奖金即为固定奖金(单注)
销售开始前,每个有效的过关投注组合均设置1个固定奖金;在销售过程中,该固定奖金会根据销售等情况进行实时的调整;彩民的中奖金额以完成投注最终出票时刻的奖金为准,不受投注完成后固定奖金调整的影响。
竞彩足球举例:"沙尔克VS瓦伦西+热刺VS AC米兰"的胜平负游戏
某彩民购买1注"2×1"过关组合,完成投注时刻,所有竞猜选项所对应的固定奖金、中奖金额如下所示:
如果该彩民的竞猜选项是"胜+胜"并且竞猜正确,则其最后的中奖金额为10.11元。
固定奖金的单注彩票最高限额:
(1)选择2-3场过关投注的,单注最高奖金限额20万元;
(2)选择4-5场过关投注的,单注最高奖金限额50万元;
(3)选择6场过关投注的,单注最高奖金限额100万元。
过关方式
彩民选择1种投注结果的为单式投注;选择2种或2种以上投注结果的为复式投注。
彩民选择1场比赛进行投注的为单场投注;选择2场或2场以上比赛进行串联投注的为过关投注。在过关投注中,所选比赛的结果全部竞猜正确才能中奖。
过关投注方式:
|
N串M过关方式 |
二关 |
三关 |
四关 |
五关 |
六关 |
1 |
2串1 |
1 |
|
|
|
|
2 |
3串1 |
|
1 |
|
|
|
3 |
3串3 |
3 |
|
|
|
|
4 |
3串4 |
3 |
1 |
|
|
|
5 |
4串1 |
|
|
1 |
|
|
6 |
4串4 |
|
4 |
|
|
|
7 |
4串5 |
|
4 |
1 |
|
|
8 |
4串6 |
6 |
|
|
|
|
9 |
4串11 |
6 |
4 |
1 |
|
|
10 |
5串1 |
|
|
|
1 |
|
11 |
5串5 |
|
|
5 |
|
|
12 |
5串6 |
|
|
5 |
1 |
|
13 |
5串10 |
10 |
|
|
|
|
14 |
5串16 |
|
10 |
5 |
1 |
|
15 |
5串20 |
10 |
10 |
|
|
|
16 |
5串26 |
10 |
10 |
5 |
1 |
|
17 |
6串1 |
|
|
|
|
1 |
18 |
6串6 |
|
|
|
6 |
|
19 |
6串7 |
|
|
|
6 |
1 |
20 |
6串15 |
15 |
|
|
|
|
21 |
6串20 |
|
20 |
|
|
|
22 |
6串22 |
|
|
15 |
6 |
1 |
23 |
6串35 |
15 |
20 |
|
|
|
24 |
6串42 |
|
20 |
15 |
6 |
1 |
25 |
6串50 |
15 |
20 |
15 |
|
|
26 |
6串57 |
15 |
20 |
15 |
6 |
1 |
让球
让球:因为足球比赛中经常会出现参赛队伍强弱分明的情况,为了平衡强弱两队的实力,从而设立强队让弱队1球、2球或3球来均衡投注。
如:交易区
比赛结果
主队广岛让客队福冈一球,当广岛战胜福冈大于1球为胜,等于1球为平,小于1球为负。苏宁彩票竞彩足球中用-1、-2、-3表示主队让球,+1、+2、+3表示客队让球。
亚盘欧赔
欧赔:通常所说的赔率,是指欧洲博彩公司开出的胜、平、负赔率,习惯上叫做欧赔。
赔率的第一行为初赔,第二行为即时赔率,苏宁彩票欧赔表中用绿色表示赔率下降,红色表是赔率上升。
亚盘:通过让球的方式来拉平比赛双方在客观上存在的实力差距,称为亚洲盘口;亚盘中俗称的"水位"表示投注比赛双方的获胜赔率。
即时亚盘随时间而不断变化。
竞彩足球资料
投注辅助资料:
数据分析(前瞻)针对每场比赛提供投注、两队交站史、联赛积分、近期战绩、未来赛程、出场阵容等数据情况与分析
投注数据查询可以查看今日及历史中投注定胆、单选、星钻投注比例、苏宁彩票投注比例以及命中情况
联赛资料库可以查询足球单场涉及的联赛的球队排名,积分等情况。
服务资料:
足球比分可以查看当天内所有单场比赛的比分状况。
赛果开奖每天会更新当天比赛的开奖赛果与奖金。
中奖查询可以分期查看单场中奖情况。
排行榜可以查看单场分时间段对盈利、跟单、回报率、合买人气,大奖等排行的情况
奖金算法
彩民的投注结果与开奖结果一致的即为中奖。
开奖结果以实际比赛结果为依据,不受其后任何更改的影响。
彩民可在中国体育彩票竞彩标准店内,或通过中国竞彩网查询赛事信息、开奖结果、浮动奖金额、固定奖金。
竞彩足球、篮球游戏的奖金为销售额的69%,其中的68%为返奖奖金,1%为调节基金。根据游戏规则,本游戏设置浮动奖金和固定奖金。
单注彩票保底奖金:如中奖者的单注奖金不足2元,将补足至2元,补足部分从调节基金中支出。
无效比赛处理
根据竞彩的游戏规则,对于取消场次的投注做如下处理:
1)当某场比赛被认定为无效场次,则该比赛场次的所有单场投注按退票处理;
2)在过关投注中对该比赛场次的所有选择均视为无效,涉及该比赛场次的过关投注组合之固定奖金按在原投注时刻去除该比赛场次后的投注组合对应的固定奖金计算。(其中,当发生去除无效场次后仅剩1关的特殊情况时,中奖仍按剩余场次的固定奖金计算;M串N投注方式取消场次的处理也同样。)
简单地说,对于取消场次的投注,无论单场投注还是过关投注,都可以理解为:涉及取消场次的投注均视为正确,只不过是投注胜、平、负等各种结果的奖金值均视为按1/元(即2/注)计算。
例:周二001因天气取消
1)如果单场投注50注(即100元)周二001主胜
则该投注按退票处理,也相当于是投注100元最终中奖也为100元。
中奖奖金=浮动奖×投注数
=1×100元=100元
2)如果过关投注50注(即100元)周二001平×周二123主胜
假设周二123主胜固定奖为1.8,则该张彩票中奖奖金为:
中奖奖金=周二001平固定奖×周二123主胜固定奖×投注金额
=1×1.8×100元=180元
同理:如果过关投注50注(即100元)周二001负×周二123主胜
中奖奖金=周二001负固定奖×周二123主胜固定奖×投注金额
=1×1.8×100元=180元
3)M串N投注的奖金计算也是同样的道理。例,如果投注了周二001负、周二123主胜、周二234主胜三场的3串3,假设周二001取消、周二123主胜固定奖为1.8、周二234主胜固定奖为2。奖金计算如下:
中奖奖金=周二001负固定奖×周二123主胜固定奖+周二001负固定奖×周二234主胜固定奖+周二123主胜固定奖×周二234主胜固定奖
=1×1.8+1×2+1.8×2=1.8+2+3.6
=7.4
九、北京单场
中国足球彩票单场竞猜半全场胜平负游戏规则 | 中国足球彩票单场竞猜比分游戏规则
中国足球彩票单场竞猜上下盘单双数游戏规则 | 中国足球彩票单场竞猜胜平负游戏规则
中国足球彩票单场竞猜半全场胜平负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足球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中国足球彩票单场竞猜单场半全场胜平负游戏(以下简称“半全场胜平负游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体彩中心”)负责组织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半全场胜平负游戏”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半全场胜平负游戏以中体彩中心选定的足球比赛为游戏媒介,由购票人对指定的比赛在90分钟比赛(含伤情补时)主队与客队的半全场胜平负比赛结果进行投注。选择1场比赛为单场过关,选择多场比赛为多场过关。
第五条 半全场胜平负游戏竞猜的足球比赛,在意大利足球甲级联赛、英国足球超级联赛、西班牙足球甲级联赛、德国足球甲级联赛、法国足球甲级联赛以及世界重大足球比赛中选定。当期比赛赛程于第一场比赛开赛前7天在公开媒介上公告,公告4天后开始销售,每场比赛开赛前5-30分钟停止销售。
第六条 每一场比赛共有9种预测结果:
-
“3-3”:表示上半场主队胜,全场主队胜;
-
“3-1”:表示上半场主队胜,全场主队平;
-
“3-0”:表示上半场主队胜,全场主队负;
-
“1-3”:表示上半场主队平,全场主队胜;
-
“1-1”:表示上半场主队平,全场主队平;
-
“1-0”:表示上半场主队平,全场主队负;
-
“0-3”:表示上半场主队负,全场主队胜;
-
“0-1”:表示上半场主队负,全场主队平;
-
“0-0”:表示上半场主队负,全场主队负。
第七条 购票人投注时,对指定竞猜场次的比赛结果作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选择,构成复式投注,单张彩票购买数量不得超过10000注。购买者可对“半全场胜平负游戏”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
第八条 半全场胜平负游戏每注2元。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 投 注
第九条 购票人可以直接在“半全场胜平负游戏”销售终端直接投注,也可利用“半全场胜平负游戏”销售终端提供的投注单辅助投注。
第十条 投注单投注:
(一)投注单有3个供购票人填写的独立区域,分别为“过关方式”区、“场次”区、“倍投”区。
“过关方式”区的格式为:“选择竞猜场次数量 * 购买彩票注数”,购票人必须且只能选择1种过关方式,不选或多选均为无效投注。 具体投注注数的分配如下表:
过关投注 |
一关 |
两关 |
三关 |
四关 | 五关 | 六关 | |
1 |
单场 |
1 |
|||||
2 |
2*1 |
1 |
|||||
3 |
2*3 |
2 |
1 |
||||
4 |
3*1 |
1 |
|||||
5 |
3*4 |
3 |
1 |
||||
6 |
3*7 |
3 |
3 |
1 |
|||
7 |
4*1 |
1 |
|||||
8 |
4*5 |
4 |
1 |
||||
9 |
4*11 |
6 |
4 |
1 |
|||
10 |
4*15 |
4 |
6 |
4 |
1 |
||
11 |
5*1 |
1 |
|||||
12 |
5*6 |
5 |
1 |
||||
13 |
5*16 |
10 |
5 |
1 |
|||
14 |
5*26 |
10 |
10 |
5 |
1 |
||
15 |
5*31 |
5 |
10 |
10 |
5 |
1 |
|
16 |
6*1 |
1 |
|||||
17 |
6*7 |
6 |
1 |
||||
18 |
6*22 |
15 |
6 |
1 |
|||
19 |
6*42 |
20 |
15 |
6 |
1 |
||
20 |
6*57 |
15 |
20 |
15 |
6 |
1 |
|
21 |
6*63 |
6 |
15 |
20 |
15 |
6 |
1 |
22 |
二关 |
||||||
23 |
三关 |
“场次”区:购票人对所选择的竞猜场次的比赛结果进行预测,选择1个以上的结果即构成复式投注。所选择的场次数量应与“过关方式”区中所选择的竞猜场次数量一致,否则为无效投注。
“倍投”区:此区域如不做出选择即为没有加倍投注;选择“2”为2倍投注,选择“1”+“30”为31倍投注,选择“9”+“90”为99倍投注。
(二)销售人员按购票人填写的投注单确定投注数量和需缴纳金额,收款后打印彩票。
第十一条 销售终端打印出的彩票为半全场胜平负游戏唯一兑奖凭证。投注单只用于辅助购票者投注,不作为兑奖凭证,也不作为购票者投注结果的间接证明。
第十二条 销售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则特别规定如下:
(一)在当期半全场胜平负游戏销售前,部分或全部场次因故发生变化,则更改相应变化场次。
(二)在当期半全场胜平负游戏销售后,如果部分场次因故提前进行,则该场比赛销售时间相应提前结束,其余场次销售时间不变;如果部分场次因故延期,超过原定开奖时间12小时,则该场比赛在过关投注中的所有选项均视为选中,SP值按1计算,单场投注按退票处理;未超过12小时的,按实际比赛结果计奖。
第四章 中 奖
第十三条 每期半全场胜平负游戏销售收入按以下比例分配:返奖奖金为销售总额的65%;公益金为销售总额的22%;发行经费为销售总额的13%。
第十四条 购票人投注结果与实际比赛结果相一致即为中奖。如遇特别情形,按第十二条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在竞猜半全场胜平负游戏时,每场比赛须计算出SP值,并以此为依据计算各竞猜场次的单注奖金。 SP=单场总投注金额/中奖彩票的总投注金额 在竞猜的n场比赛中,各场次SP值分别为SP1、SP2、SP3……SPn。
第十六条 奖金分配如下:
(一)选择单场过关时,设一个奖级,为浮动奖。 单注奖金=2元×SP×65%
(二)当选择2关及2关以上时,设一个奖级,为浮动奖: 单注奖金=2元×所选场次的SP值连乘×65%。
第十七条 单注彩票中奖奖金最高限额为500万元。
第十八条 在竞猜半全场胜平负游戏时,进行单场投注中,如中奖奖金低于投注本金时,按投注本金进行返奖,不足部分由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由发行费列支。
第十九条 半全场胜平负游戏设立调节基金,由弃奖收入、浮动奖奖金取整后余额以及逾期未退票的票款等三部分组成,专项用于设置特别奖,支付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
第五章 兑 奖
第二十条 “半全场胜平负游戏”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计奖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二十一条 单张彩票中奖金额5000元(含)以下的,在任意销售终端兑付;中奖金额5000元以上的,到彩票机构指定地点兑付。
第二十二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三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执行中,有关重大事项的通告将在彩票机构指定的报刊上登载,并在彩票销售终端予以公布,销售者不再承担直接通知购票人的责任,购票人须自行知晓。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由中体彩中心解释。
特别备注:按照2009年正式实施的《彩票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关于弃奖和兑奖期限的条款相应调整,其中弃奖进入公益金,兑奖期限为开奖之日起的60个自然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足球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中国足球彩票单场竞猜比分游戏(以下简称“单场比分游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体彩中心”)负责组织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单场比分游戏”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单场比分游戏以中体彩中心选定的足球比赛为游戏媒介,由购票人对指定的单场比赛主队与客队在90分钟比赛(含伤情补时)比分的具体数值进行投注。
第五条 单场比分游戏竞猜的足球比赛,在意大利足球甲级联赛、英国足球超级联赛、西班牙足球甲级联赛、德国足球甲级联赛、法国足球甲级联赛以及世界重大足球比赛中选定。当期比赛赛程于第一场比赛开赛前7天在公开媒介上公告,公告4天后开始销售,每场比赛开赛前5-30分钟停止销售。
每一场比赛共有25种预测结果:
主队胜比分:
“1:0”:主队进球数为1个,客队未进球;
“2:0”:主队进球数为2个,客队未进球;
“2:1”:主队进球数为2个,客队进球数为1个;
“3:0”:主队进球数为3个,客队进球数为0个;
“3:1”:主队进球数为3个,客队进球数为1个;
“3:2”:主队进球数为3个,客队进球数为2个;
“4:0”:主队进球数为4个,客队进球数为0个;
“4:1”:主队进球数为4个,客队进球数为1个;
“4:2”:主队进球数为4个,客队进球数为2个;
“胜其它”:除去上述比分以外,主队获胜的比分;
主队平比分:
“0:0”:主队未进球,客队未进球;
“1:1”:主队进球数为1个,客队进球数为1个;
“2:2”:主队进球数为2个,客队进球数为2个;
“3:3”:主队进球数为3个,客队进球数为3个;
“平其它”:除去上述比分以外,主客队打平的比分;
主队负比分:
“0:1”:主队未进球,客队进球数为1个;
“0:2”:主队未进球,客队进球数为2个;
“1:2”:主队进球数为1个,客队进球数为2个;
“0:3”:主队未进球,客队进球数为3个;
“1:3”:主队进球数为1个,客队进球数为3个;
“2:3”:主队进球数为2个,客队进球数为3个;
“0:4“:主队未进球,客队进球数为4个;
“1:4”:主队进球数为1个,客队进球数为4个;
“2:4”:主队进球数为2个,客队进球数为4个;
“负其它”:除去上述比分以外,主队负的比分。
第七条 购票人可对比赛结果进行单式投注或复式投注。对单场比赛作出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选择,构成复式投注。购票人可对“单场比分游戏”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
第八条 单场比分游戏每注2元。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 投 注
第九条 购票人可以在“单场比分游戏”销售终端直接投注,也可利用“单场比分游戏”投注单进行投注。
第十条 投注单投注:
(一)投注单有3个供购票人填写的独立区域,分别为“过关方式”区、“场次”区、“倍投”区。
“过关方式”区的格式为:“选择竞猜场次数量 * 购买彩票注数”,购票人必须且只能选择1种过关方式,不选或多选均为无效投注。 具体投注注数的分配如下表:
过关投注 |
一关 |
两关 |
三关 |
|
1 |
1*1 |
1 |
||
2 |
2*1 |
1 |
||
3 |
2*3 |
2 |
1 |
|
4 |
3*1 |
1 |
||
5 |
3*4 |
3 |
1 |
|
6 |
3*7 |
3 |
3 |
1 |
7 |
二关 |
“倍投”区:此区域如不做出选择即为没有加倍投注;选择“2”为2倍投注,选择“1”+“30”为31倍投注,选择“9”+“90”为99倍投注。
(二)销售人员按购票人填写的投注单确定投注数量和需缴纳金额,收款后打印彩票。
第十一条 销售终端打印出的彩票为单场比分游戏唯一兑奖凭证。投注单只用于辅助购票者投注,不作为兑奖凭证,也不作为购票者投注结果的间接证明。
第十二条 销售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则特别规定如下: (一)在当期胜负过关游戏销售前,部分或全部场次因故发生变化,则更改相应变化场次。(二)在当期单场竞猜比分游戏销售后,如果部分场次因故提前进行,则该场比赛销售时间相应提前结束,其余场次销售时间不变;如果部分场次因故延期,超过原定开奖时间12小时,则该场比赛在过关投注中的所有选项均视为选中,SP值按1计算,单场投注按退票处理;未超过12小时的,按实际比赛结果计奖。
第四章 中 奖
第十三条 每期单场比分游戏销售收入按以下比例分配:返奖奖金为销售总额的65%;公益金为销售总额的22%;发行经费为销售总额的13%。
第十四条 购票人投注结果与实际比赛结果相一致即为中奖。如遇特别情形,按第十二条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在竞猜单场比分游戏时,每场比赛须计算出SP值,并以此为依据计算各竞猜场次的单注奖金。 SP=单场总投注金额/中奖彩票的总投注金额 在竞猜的n场比赛中,各场次SP值分别为SP1、SP2、SP3……SPn。
第十六条 奖金分配如下: (一)选择单场过关时,设一个奖级,为浮动奖。 单注奖金=2元×SP×65% (二)当选择2关及2关以上时,设一个奖级,为浮动奖: 单注奖金=2元×所选场次的SP值连乘×65%。
第十七条 单注彩票中奖奖金最高限额为500万元。
第十八条 在竞猜单场比分游戏时,进行单场投注时,如中奖奖金低于投注本金时,按投注本金进行返奖,不足部分由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由发行费列支。
第十九条 单场比分游戏设立调节基金,由弃奖收入、浮动奖奖金取整后余额以及逾期未退票的票款等三部分组成,专项用于设置特别奖,支付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
第五章 兑 奖
第二十条 “单场比分游戏”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计奖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二十一条 单张彩票中奖金额在5000元(含)以下的,在任意销售终端兑付;中奖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到彩票机构指定地点兑付。
第二十二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三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执行中,有关重大事项的通告将在彩票机构指定的报刊上登载,并在彩票销售终端予以公布,销售者不再承担直接通知购票人的责任,购票人须自行知晓。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由中体彩中心解释。
特别备注:按照2009年正式实施的《彩票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关于弃奖和兑奖期限的条款相应调整,其中弃奖进入公益金,兑奖期限为开奖之日起的60个自然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足球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中国足球彩票单场竞猜上下盘及单双游戏(以下简称“单场上下盘及单双游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体彩中心”)负责组织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单场上下盘及单双游戏”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单场上下盘及单双游戏以中体彩中心选定的足球比赛为游戏媒介,由购票人对指定的比赛在90分钟比赛(含伤情补时)主队与客队的进球上下盘及单双结果进行投注。选择1场比赛为单场过关,选择多场比赛为多场过关。
第五条 单场上下盘及单双游戏竞猜的足球比赛,在意大利足球甲级联赛、英国足球超级联赛、西班牙足球甲级联赛、德国足球甲级联赛、法国足球甲级联赛以及世界重大足球比赛中选定。当期比赛赛程于第一场比赛开赛前7天在公开媒介上公告,公告4天后开始销售,每场比赛开赛前5-30分钟停止销售。
第六条 每一场比赛共有4种预测结果:
上盘+单数,上盘指主队与客队总进球数结果大于或等于3,单数指主队与客队总进球数为奇数。
上盘+双数,上盘指主队与客队总进球数结果大于或等于3,双数指主队与客队总进球数为偶数。
下盘+单数,下盘指主队与客队总进球数结果小于3,单数指主队与客队总进球数为奇数。
下盘+双数,下盘指主队与客队总进球数结果小于3,双数指主队与客队总进球数为偶数。
第七条 购票人投注时,对指定竞猜场次的比赛结果作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选择,构成复式投注,单张彩票购买数量不得超过10000注。购买者可对“单场上下盘及单双游戏”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
第八条 单场上下盘及单双游戏每注2元。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 投 注
第九条 购票人可以直接在“单场上下盘及单双游戏”销售终端直接投注,也可利用“单场上下盘及单双游戏”销售终端提供的投注单辅助投注。
第十条 投注单投注:
投注单有3个供购票人填写的独立区域,分别为“过关方式”区、“场次”区、“倍投”区。
“过关方式”区的格式为:“选择竞猜场次数量 * 购买彩票注数”,购票人必须且只能选择1种过关方式,不选或多选均为无效投注。 具体投注注数的分配如下表:
过关投注 |
一关 |
两关 |
三关 |
四关 | 五关 | 六关 | |
1 |
单场 |
1 |
|||||
2 |
2*1 |
1 |
|||||
3 |
2*3 |
2 |
1 |
||||
4 |
3*1 |
1 |
|||||
5 |
3*4 |
3 |
1 |
||||
6 |
3*7 |
3 |
3 |
1 |
|||
7 |
4*1 |
1 |
|||||
8 |
4*5 |
4 |
1 |
||||
9 |
4*11 |
6 |
4 |
1 |
|||
10 |
4*15 |
4 |
6 |
4 |
1 |
||
11 |
5*1 |
1 |
|||||
12 |
5*6 |
5 |
1 |
||||
13 |
5*16 |
10 |
5 |
1 |
|||
14 |
5*26 |
10 |
10 |
5 |
1 |
||
15 |
5*31 |
5 |
10 |
10 |
5 |
1 |
|
16 |
6*1 |
1 |
|||||
17 |
6*7 |
6 |
1 |
||||
18 |
6*22 |
15 |
6 |
1 |
|||
19 |
6*42 |
20 |
15 |
6 |
1 |
||
20 |
6*57 |
15 |
20 |
15 |
6 |
1 |
|
21 |
6*63 |
6 |
15 |
20 |
15 |
6 |
1 |
22 |
二关 |
“场次”区:购票人对所选择的竞猜场次的比赛结果进行预测,选择1个以上的结果即构成复式投注。所选择的场次数量应与“过关方式”区中所选择的竞猜场次数量一致,否则为无效投注。
“倍投”区:此区域如不做出选择即为没有加倍投注;选择“2”为2倍投注,选择“1”+“30”为31倍投注,选择“9”+“90”为99倍投注。
(二)销售人员按购票人填写的投注单确定投注数量和需缴纳金额,收款后打印彩票。
第十一条 销售终端打印出的彩票为单场上下盘及单双游戏唯一兑奖凭证。投注单只用于辅助购票者投注,不作为兑奖凭证,也不作为购票者投注结果的间接证明。
第十二条 销售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则特别规定如下:
(一)在当期单场上下盘及单双游戏销售前,部分或全部场次因故发生变化,则更改相应变化场次。
(二)在当期单场上下盘及单双游戏销售后,如果部分场次因故提前进行,则该场比赛销售时间相应提前结束,其余场次销售时间不变;如果部分场次因故延期,超过原定开奖时间12小时,则该场比赛在过关投注中的所有选项均视为选中,SP值按1计算,单场投注按退票处理;未超过12小时的,按实际比赛结果计奖。
第四章 中 奖
第十三条 每期进球单场上下盘及单双游戏销售收入按以下比例分配:返奖奖金为销售总额的65%;公益金为销售总额的22%;发行经费为销售总额的13%。
第十四条 购票人投注结果与实际比赛结果相一致即为中奖。如遇特别情形,按第十二条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在竞猜进球单场上下盘及单双游戏时,每场比赛须计算出SP值,并以此为依据计算各竞猜场次的单注奖金。 SP=单场总投注金额/中奖彩票的总投注金额 在竞猜的n场比赛中,各场次SP值分别为SP1、SP2、SP3……SPn。
第十六条 奖金分配如下:
(一)选择单场过关时,设一个奖级,为浮动奖。 单注奖金=2元×SP×65%
(二)当选择2关及2关以上时,设一个奖级,为浮动奖: 单注奖金=2元×所选场次的SP值连乘×65%。
第十七条 单注彩票中奖奖金最高限额为500万元。
第十八条 在竞猜单场上下盘及单双时,进行单场投注时,如中奖奖金低于投注本金时,按投注本金进行返奖,不足部分由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由发行费列支。
第十九条 单场上下盘及单双游戏设立调节基金,由弃奖收入、浮动奖奖金取整后余额以及逾期未退票的票款等三部分组成,专项用于设置特别奖,支付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
第五章 兑 奖
第二十条 “单场上下盘及单双”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计奖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二十一条 单张彩票中奖金额在5000元(含)以下的,在任意销售终端兑付;中奖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到彩票机构指定地点兑付。
第二十二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三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执行中,有关重大事项的通告将在彩票机构指定的报刊上登载,并在彩票销售终端予以公布,销售者不再承担直接通知购票人的责任,购票人须自行知晓。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由中体彩中心解释。
特别备注:按照2009年正式实施的《彩票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关于弃奖和兑奖期限的条款相应调整,其中弃奖进入公益金,兑奖期限为开奖之日起的60个自然日。
过关投注 |
一关 |
两关 |
三关 |
四关 |
五关 |
六关 |
|
1 |
单场 |
1 |
|||||
2 |
2*1 |
1 |
|||||
3 |
2*3 |
2 |
1 |
||||
4 |
3*1 |
1 |
|||||
5 |
3*4 |
3 |
1 |
||||
6 |
3*7 |
3 |
3 |
1 |
|||
7 |
4*1 |
1 |
|||||
8 |
4*5 |
4 |
1 |
||||
9 |
4*11 |
6 |
4 |
1 |
|||
10 |
4*15 |
4 |
6 |
4 |
1 |
||
11 |
5*1 |
1 |
|||||
12 |
5*6 |
5 |
1 |
||||
13 |
5*16 |
10 |
5 |
1 |
|||
14 |
5*26 |
10 |
10 |
5 |
1 |
||
15 |
5*31 |
5 |
10 |
10 |
5 |
1 |
|
16 |
6*1 |
1 |
|||||
17 |
6*7 |
6 |
1 |
||||
18 |
6*22 |
15 |
6 |
1 |
|||
19 |
6*42 |
20 |
15 |
6 |
1 |
||
20 |
6*57 |
15 |
20 |
15 |
6 |
1 |
|
21 |
6*63 |
6 |
15 |
20 |
15 |
6 |
1 |
22 |
二关 |
||||||
23 |
三关 |
||||||
24 |
7*1 |
||||||
25 |
8*1 |
||||||
26 |
9*1 |
||||||
27 |
10*1 |
||||||
28 |
11*1 |
||||||
29 |
12*1 |
||||||
30 |
13*1 |
||||||
31 |
14*1 |
||||||
32 |
15*1 |
中国足球彩票单场竞猜胜平负游戏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足球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中国足球彩票单场竞猜胜平负游戏(以下简称“单场胜平负游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体彩中心”)负责组织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单场胜平负游戏”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单场胜平负游戏以中体彩中心选定的足球比赛为游戏媒介,由购票人对指定的比赛在90分钟比赛(含伤情补时)主队与客队的胜负结果进行投注。选择1场比赛为单场过关,选择多场比赛为多场过关。
第五条 单场胜平负游戏竞猜的足球比赛,在意大利足球甲级联赛、英国足球超级联赛、西班牙足球甲级联赛、德国足球甲级联赛、法国足球甲级联赛以及世界重大足球比赛中选定。当期比赛赛程于第一场比赛开赛前7天在公开媒介上公告,公告4天后开始销售,每场比赛开赛前5-30分钟停止销售。
第六条 每一场比赛共有3种预测结果:
“3”:表示主队胜,客队负;
“1”:表示主队与客队平;
“0”:表示主队负,客队胜。
第七条 当比赛的两只球队强弱悬殊比较大时,采用让球的方式确定胜平负关系。
主队让1球:
“3”主队比分减去客队比分大于1时,主队胜,客队负;
“1” 主队比分减去客队比分等于1时,主队与客队平;
“0” 主队比分减去客队比分小于1时,主队负,客队胜。
客队让1球:
“3” 客队比分减去主队比分小于1时,主队胜,客队负;
“1” 客队比分减去主队比分等于1时,主队与客队平;
“0” 客队比分减去主队比分大于1时,主队负,客队胜。
主队让2球:
“3”主队比分减去客队比分大于2时,主队胜,客队负;
“1” 主队比分减去客队比分等于2时,主队与客队平;
“0” 主队比分减去客队比分小于2时,主队负,客队胜。
客队让2球:
“3” 客队比分减去主队比分小于2时,主队胜,客队负;
“1” 客队比分减去主队比分等于2时,主队与客队平;
“0” 客队比分减去主队比分大于2时,主队负,客队胜。
主队让3球:
“3”主队比分减去客队比分大于3时,主队胜,客队负;
“1” 主队比分减去客队比分等于3时,主队与客队平;
“0” 主队比分减去客队比分小于3时,主队负,客队胜。
客队让3球:
“3” 客队比分减去主队比分小于3时,主队胜,客队负;
“1” 客队比分减去主队比分等于3时,主队与客队平;
“0” 客队比分减去主队比分大于3时,主队负,客队胜。
具体让球数量根据实际比赛的情况酌情而定。
第八条 购票人投注时,对指定竞猜场次的比赛结果作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选择,构成复式投注,单张彩票购买数量不得超过10000注。购买者可对“单场胜平负游戏”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
第九条 单场胜平负游戏每注2元。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 投 注
第十条 购票人可以直接在“单场胜平负游戏”销售终端直接投注,也可利用“单场胜平负游戏”销售终端提供的投注单辅助投注。
第十一条 投注单投注:
(一)投注单有3个供购票人填写的独立区域,分别为“过关方式”区、“场次”区、“倍投”区。
“过关方式”区的格式为:“选择竞猜场次数量 * 购买彩票注数”,购票人必须且只能选择1种过关方式,不选或多选均为无效投注。 具体投注注数的分配如下表:
过关投注 |
一关 |
两关 |
三关 |
四关 |
五关 |
六关 |
|
1 |
单场 |
1 |
|||||
2 |
2*1 |
1 |
|||||
3 |
2*3 |
2 |
1 |
||||
4 |
3*1 |
1 |
|||||
5 |
3*4 |
3 |
1 |
||||
6 |
3*7 |
3 |
3 |
1 |
|||
7 |
4*1 |
1 |
|||||
8 |
4*5 |
4 |
1 |
||||
9 |
4*11 |
6 |
4 |
1 |
|||
10 |
4*15 |
4 |
6 |
4 |
1 |
||
11 |
5*1 |
1 |
|||||
12 |
5*6 |
5 |
1 |
||||
13 |
5*16 |
10 |
5 |
1 |
|||
14 |
5*26 |
10 |
10 |
5 |
1 |
||
15 |
5*31 |
5 |
10 |
10 |
5 |
1 |
|
16 |
6*1 |
1 |
|||||
17 |
6*7 |
6 |
1 |
||||
18 |
6*22 |
15 |
6 |
1 |
|||
19 |
6*42 |
20 |
15 |
6 |
1 |
||
20 |
6*57 |
15 |
20 |
15 |
6 |
1 |
|
21 |
6*63 |
6 |
15 |
20 |
15 |
6 |
1 |
22 |
二关 |
||||||
23 |
三关 |
||||||
24 |
7*1 |
||||||
25 |
8*1 |
||||||
26 |
9*1 |
||||||
27 |
10*1 |
||||||
28 |
11*1 |
||||||
29 |
12*1 |
||||||
30 |
13*1 |
||||||
31 |
14*1 |
||||||
32 |
15*1 |
“场次”区:购票人对所选择的竞猜场次的比赛结果进行预测,选择1个以上的结果即构成复式投注。所选择的场次数量应与“过关方式”区中所选择的竞猜场次数量一致,否则为无效投注。
“倍投”区:此区域如不做出选择即为没有加倍投注;选择“2”为2倍投注,选择“1”+“30”为31倍投注,选择“9”+“90”为99倍投注。
(二)销售人员按购票人填写的投注单确定投注数量和需缴纳金额,收款后打印彩票。
第十二条 销售终端打印出的彩票为单场胜平负游戏唯一兑奖凭证。投注单只用于辅助购票者投注,不作为兑奖凭证,也不作为购票者投注结果的间接证明。
第十三条 销售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则特别规定如下:
(一)在当期单场胜平负游戏销售前,部分或全部场次因故发生变化,则更改相应变化场次。
(二)在当期单场胜平负游戏销售后,如果部分场次因故提前进行,则该场比赛销售时间相应提前结束,其余场次销售时间不变;如果部分场次因故延期,超过原定开奖时间12小时,则该场比赛在过关投注中的所有选项均视为选中,SP值按1计算,单场投注按退票处理;未超过12小时的,按实际比赛结果计奖。
第四章 中 奖
第十四条 每期单场胜平负游戏销售收入按以下比例分配:返奖奖金为销售总额的65%;公益金为销售总额的22%;发行经费为销售总额的13%。
第十五条 购票人投注结果与实际比赛结果相一致即为中奖。如遇特别情形,按第十二条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在竞猜单场胜平负游戏时,每场比赛须计算出SP值,并以此为依据计算各竞猜场次的单注奖金。 SP=单场总投注金额/中奖彩票的总投注金额 在竞猜的n场比赛中,各场次SP值分别为SP1、SP2、SP3……SPn。
第十七条 奖金分配如下:
(一)选择单场过关时,设一个奖级,为浮动奖。 单注奖金=2元×SP×65%
(二)当选择2关及2关以上时,设一个奖级,为浮动奖: 单注奖金=2元×所选场次的SP值连乘×65%。
第十八条 单注彩票中奖奖金最高限额为500万元。
第十九条 在竞猜单场胜平负游戏时,进行单场投注中,如中奖奖金低于投注本金时,按投注本金进行返奖,不足部分由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由发行费列支。
第二十条 单场胜平负游戏设立调节基金,由弃奖收入、浮动奖奖金取整后余额以及逾期未退票的票款等三部分组成,专项用于设置特别奖,支付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
第五章 兑 奖
第二十一条 “单场胜平负游戏”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计奖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二十二条 单张彩票中奖金额在5000元(含)以下的,在任意销售终端兑付;中奖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到彩票机构指定地点兑付。
第二十三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四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执行中,有关重大事项的通告将在彩票机构指定的报刊上登载,并在彩票销售终端予以公布,销售者不再承担直接通知购票人的责任,购票人须自行知晓。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由中体彩中心解释。
特别备注:按照2009年正式实施的《彩票管理条例》有关要求,关于弃奖和兑奖期限的条款相应调整,其中弃奖进入公益金,兑奖期限为开奖之日起的60个自然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足球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中国足球彩票单场竞猜总进球数游戏(以下简称“单场总进球数游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体彩中心”)负责组织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单场总进球数游戏”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单场总进球数游戏以中体彩中心选定的足球比赛为游戏媒介,由购票人对指定的比赛在90分钟比赛(含伤情补时)主队与客队的总进球数进行投注。选择1场比赛为单场过关,选择多场比赛为多场过关。
第五条 单场总进球数游戏竞猜的足球比赛,在意大利足球甲级联赛、英国足球超级联赛、西班牙足球甲级联赛、德国足球甲级联赛、法国足球甲级联赛以及世界重大足球比赛中选定。当期比赛赛程于第一场比赛开赛前7天在公开媒介上公告,公告4天后开始销售,每场比赛开赛前5-30分钟停止销售。
第六条 每一场比赛共有8种预测结果:
“0”:表示主队与客队总进球数为0个;
“1”:表示主队与客队总进球数为1个;
“2”:表示主队与客队总进球数为2个;
“3”:表示主队与客队总进球数为3个;
“4”:表示主队与客队总进球数为4个;
“5”:表示主队与客队总进球数为5个;
“6”:表示主队与客队总进球数为6个;
“7+”:表示主队与客队总进球数超过7个(含)。
第七条 购票人投注时,对指定竞猜场次的比赛结果作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选择,构成复式投注,单张彩票购买数量不得超过10000注。购买者可对“单场总进球数游戏”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
第八条 单场总进球数游戏每注2元。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 投 注
第九条 购票人可以直接在“单场总进球数游戏”销售终端直接投注,也可利用“单场总进球数游戏”销售终端提供的投注单辅助投注。
第十条 投注单投注:
(一)投注单有3个供购票人填写的独立区域,分别为“过关方式”区、“场次”区、“倍投”区。
“过关方式”区的格式为:“选择竞猜场次数量 * 购买彩票注数”,购票人必须且只能选择1种过关方式,不选或多选均为无效投注。 具体投注注数的分配如下表:
过关投注 |
一关 |
两关 |
三关 |
四关 |
五关 |
六关 |
|
1 |
单场 |
1 |
|||||
2 |
2*1 |
1 |
|||||
3 |
2*3 |
2 |
1 |
||||
4 |
3*1 |
1 |
|||||
5 |
3*4 |
3 |
1 |
||||
6 |
3*7 |
3 |
3 |
1 |
|||
7 |
4*1 |
1 |
|||||
8 |
4*5 |
4 |
1 |
||||
9 |
4*11 |
6 |
4 |
1 |
|||
10 |
4*15 |
4 |
6 |
4 |
1 |
||
11 |
5*1 |
1 |
|||||
12 |
5*6 |
5 |
1 |
||||
13 |
5*16 |
10 |
5 |
1 |
|||
14 |
5*26 |
10 |
10 |
5 |
1 |
||
15 |
5*31 |
5 |
10 |
10 |
5 |
1 |
|
16 |
6*1 |
1 |
|||||
17 |
6*7 |
6 |
1 |
||||
18 |
6*22 |
15 |
6 |
1 |
|||
19 |
6*42 |
20 |
15 |
6 |
1 |
||
20 |
6*57 |
15 |
20 |
15 |
6 |
1 |
|
21 |
6*63 |
6 |
15 |
20 |
15 |
6 |
1 |
22 |
二关 |
||||||
23 |
三关 |
十、传统足球
4场进球游戏玩法介绍 | 6场半全场胜负游戏玩法介绍 | 14场胜负玩法介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足球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中国足球彩票4场进球游戏(简称“4场进球游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体彩中心”)统一发行,在全国范围内联网销售。
第三条 “4场进球游戏”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4场进球游戏”是以中体彩中心选定的4场足球比赛为竞猜对象,购买“4场进球游戏”时,由购买者对4场比赛8支球队在全场90分钟(含伤情补时)的进球数量(0、1、2、3+)进行投注,对于所选竞猜场次的比赛成绩均只选择1种预测结果的投注为单式投注,选择2种(含)以上预测结果的投注为复式投注。
购买者可对其选定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
第五条 购买者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通过投注单将购买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4场进球游戏”足球彩票,交购买者保存。
第六条 “4场进球游戏”每注2元人民币。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 设奖
第七条 “4场进球游戏”只设1个浮动奖级,即一等奖。
第八条 奖金分配:
一等奖为当期奖金额的100%,及奖池和调节基金转入部分。
第九条 单注彩票中奖奖金最高限额500万元。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条 “4场进球游戏”返奖奖金为销售总额的65%。其中,当期奖金为销售总额的64%,调节基金为销售总额的1%。
第十一条 “4场进球游戏”设置奖池,奖池由上期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出一等奖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一等奖的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合并为一等奖奖金。
单注奖金以元为单位取整,不足1元补足至1元,补足部分从调节基金支付,调节基金不足从发行费列支。
第十二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1%提取部分、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调节浮动奖奖金,以及设立特别奖。
第五章 中奖
第十三条 购票人对4场比赛8支球队进球数的投注结果与实际比赛结果全部相同,即中一等奖。
如出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特别情形,则以《管理办法》确定的结果作为开奖结果,并以中体彩中心的公告为准。
第六章 开奖及公告
第十四条 每期计奖后,当期销售总额、中奖情况以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开奖结果通知各销售终端。
第七章 兑奖
第十五条 “4场进球游戏”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计奖之日起60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十六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十七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游戏规则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游戏规则执行中,有关重大事项的通告将在彩票机构指定的报刊上登载,并在足球彩票销售终端予以公布,销售者不再承担直接通知购票人的责任,购票人需自行知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足球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中国足球彩票6场半全场胜负游戏(简称“6场半全场胜负游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体彩中心”)统一发行,在全国范围内联网销售。
第三条 “6场半全场胜负游戏”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6场半全场胜负游戏”是以中体彩中心选定的6场足球比赛为竞猜对象,购买“6场半全场胜负游戏”时,由购买者对6场比赛中每场比赛上半场45分钟(含伤情补时)和全场90分钟(含伤情补时)的胜平负结果(3、1、0)进行投注,对于所选竞猜场次的比赛成绩均只选择1种预测结果进行的投注为单式投注,选择2种(含)以上预测结果进行的投注为复式投注。
购买者可对其选定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
第五条 购买者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通过投注单将购买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6场半全场胜负游戏”足球彩票,交购买者保存。
第六条 “6场半全场胜负游戏”每注2元人民币。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 设奖
第七条 “6场半全场胜负游戏”只设1个浮动奖级,即一等奖。
第八条 奖金分配:一等奖为当期奖金额的100%,及奖池和调节基金转入部分。
第九条 单注彩票中奖奖金最高限额500万元。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条 “6场半全场胜负游戏”返奖奖金为销售总额的65%。其中,当期奖金为销售总额的64%,调节基金为销售总额的1%。
第十一条 “6场半全场胜负游戏”设置奖池,奖池由上期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出一等奖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一等奖的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合并为一等奖奖金。
单注奖金以元为单位取整,不足1元补足至1元,补足部分从调节基金支付,调节基金不足从发行费列支。
第十二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1%提取部分、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调节浮动奖奖金,以及设立特别奖。
第五章 中奖
第十三条 购票人对6场比赛半全场胜平负结果的投注与实际比赛结果全部相同,即中一等奖。
如出现在一期6场半全场胜负游戏开始销售后,某场比赛因故中断,则:
1、该场比赛在上半场结束前中断,且该场比赛在下一期6场半全场胜负游戏开奖前补赛,则该场比赛的开奖半场结果和全场结果均以实际比赛结果为准,当期计奖工作推迟进行;
2、该场比赛在上半场结束前中断,且该场比赛在下一期6场半全场胜负游戏开奖后补赛或取消比赛,则认定该场比赛在6场半全场胜负游戏中半场结果和全场结果任何竞猜结果均为猜中;
3、该场比赛在上半场结束后中断,且该场比赛在下一期6场半全场胜负游戏开奖前补赛,若补赛为补全场比赛,则该场比赛的开奖半场结果和全场结果均以补赛的实际比赛结果为准,当期计奖工作推迟进行;
4、该场比赛在上半场结束后中 断,且该场比赛在下一期6场半全场胜负游戏开奖前补赛,若补赛为补中断后的剩余比赛,则该场比赛的开奖半场结果以原实际比赛结果为准,全场结果以补赛的实际比赛结果为准,当期计奖工作推迟进行;
5、该场比赛在上半场结束后中断,且该场比赛在下一期6场半全场胜负游戏开奖后补赛或取消比赛,则认定该场比赛在6场半全场胜负游戏中半场结果以原实际比赛结果为准,全场结果任何结果均为猜中。
如出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它特别情形,则以《管理办法》确定的结果作为开奖结果,并以中体彩中心的公告为准。
第六章 开奖及公告
第十四条 每期计奖后,当期销售总额、中奖情况以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开奖结果通知各销售终端。
第七章 兑奖
第十五条 “6场半全场胜负游戏”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计奖之日起60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十六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十七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游戏规则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游戏规则执行中,有关重大事项的通告将在彩票机构指定的报刊上登载,并在足球彩票销售终端予以公布,销售者不再承担直接通知购票人的责任,购票人需自行知晓。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足球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中国足球彩票胜负游戏(简称“胜负游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联网销售。
第三条 “胜负游戏”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胜负游戏”是以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所选择的足球比赛场次为竞猜对象,购买“胜负游戏”时,由购买者从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选择的所有竞猜场次每场比赛在全场90分钟(含伤情补时)比赛的胜平负的结果进行投注,对于所选竞猜场次的比赛成绩均只选择1种预测结果为单式投注,对于某一竞猜场次的比赛成绩选择2种(含)以上的预测结果为复式投注。
购买者可对其选定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
第五条 购买者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通过投注单将购买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胜负游戏”足球彩票,交购买者保存。
第六条 “胜负游戏”每注2元人民币。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 设奖
第七条 “胜负游戏”只设2个浮动奖级,分别为一等奖和二等奖。
第八条 奖金分配:
一等奖为当期奖金总额的70%,及奖池和调节基金转入部分;
二等奖为当期奖金总额的30%。
第九条 单注彩票中奖奖金最高限额500万元。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条 “胜负游戏”返奖奖金为销售总额的65%。其中,当期奖金为销售总额的64%,调节基金为销售总额的1%。
第十一条 “胜负游戏”设置奖池,奖池由上期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出一等奖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一等奖的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合并为一等奖奖金。
单注奖金以元为单位取整,不足1元补足至1元,补足部分从调节基金支付,调节基金不足从发行费列支。
第十二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1%提取部分、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调节浮动奖奖金,以及设立特别奖。
第五章 中奖
第十三条 足球胜负彩票以购票人预测的胜平负结果与对应的实际比赛结果相符的数量,确定其中奖与否以及中奖等级。
具体奖级设置如下:
一等奖 猜中全部14场比赛的胜平负结果;
二等奖 猜中其中13场比赛的胜平负结果。
如出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特别情形,则以《管理办法》确定的结果作为开奖结果,并以总局彩票中心的公告为准。
第六章 开奖及公告
第十四条 每期计奖后,当期销售总额、中奖情况以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开奖结果通知各销售终端。
第七章 兑奖
第十五条 “胜负游戏”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计奖之日起60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十六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十七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游戏规则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游戏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国足球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中国足球彩票胜负游戏附加玩法“任选9场”(以下简称“胜负任选9场”)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联网销售。
第三条 “胜负任选9场”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胜负任选9场”是以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所选择的足球比赛场次为竞猜对象,购买“胜负任选9场”时,由购买者从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选择的所有竞猜场次中的任意9场竞猜场次中每场比赛在全场90分钟(含伤情补时)比赛的胜平负的结果进行投注,对于所选竞猜场次的比赛成绩均只选择1种预测结果为单式投注,对于某一竞猜场次的比赛成绩选择2种(含)以上的预测结果为复式投注。
购买者可对其选定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
第五条 购买者可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通过投注单将购买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胜负任选9场”足球彩票,交购买者保存。
第六条 “胜负任选9场”每注2元人民币。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三章 设奖
第七条 “胜负任选9场”只设1个浮动奖级,即一等奖。
第八条 奖金分配:
一等奖为当期奖金额的100%,及奖池和调节基金转入部分。
如出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特别情形,则以《管理办法》确定的结果作为开奖结果,并以总局彩票中心的公告为准。
第九条 单注彩票中奖奖金最高限额500万元。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条 “胜负任选9场”返奖奖金为销售总额的65%。其中,当期奖金为销售总额的64%,调节基金为销售总额的1%。
第十一条 “胜负任选9场”设置奖池,奖池由上期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出一等奖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组成。奖池与当期奖金中用于一等奖的部分及调节基金转入部分合并为一等奖奖金。
单注奖金以元为单位取整,不足1元补足至1元,补足部分从调节基金支付,调节基金不足从发行费列支。
第十二条 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1%提取部分、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专项用于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调节浮动奖奖金,以及设立特别奖。
第五章 中奖
第十三条 所购彩票选择的结果与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所选择的任意9场竞猜场次中每场比赛的胜平负结果一致即中一等奖。
第六章 开奖及公告
第十四条 “胜负任选9场”与中国足球彩票胜负玩法同期销售与计奖。
第十五条 每期计奖后,当期销售总额、中奖情况以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将开奖结果通知各销售终端。
第七章 兑奖
第十六条 “胜负任选9场”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计奖之日起60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十七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十八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游戏规则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游戏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十一、竞彩篮球
竞彩篮球大小分 | 竞猜篮球让分胜负 | 竞彩篮球胜分差 | 竞猜篮球胜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财综[2002]1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中国篮球彩票单场竞猜大小分游戏(以下简称"单场大小分游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
第三条 "单场大小分游戏"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单场大小分游戏"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选定的国际重要篮球比赛为竞猜对象,由购票人对指定的比赛场次在全场(含加时赛)的主队和客队得分总数大于或小于预设总分数进行投注。每一场比赛设置2种选项:
(一)"大":表示主队和客队得分总数大于预设总分数;
(二)"小":表示主队和客队得分总数小于预设总分数。
购买"单场大小分游戏"时,选择1场比赛投注为单场投注,选择2场或2场以上比赛投注为过关投注。
投注方式包括单式投注和复式投注。其中,对所选比赛场次的比赛结果均选择1种投注结果为单式投注。对于某个或某几个比赛场次选择2种或2种以上的投注结果为复式投注。
购票人可对其选定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至99倍。
第五条 对每个选定的比赛场次,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比赛情况给出主队和客队得分的预设总分数。具体的预设总分数和竞猜赛程一同公布。
例如:
A队和B队比赛的预设总分数为168.5分。
1、"大"主队和客队得分总数大于168.5分;
2、"小"主队和客队得分总数小于168.5分。
在进行单场投注时,各比赛场次的预设总分数始终保持不变;在进行过关投注时,各比赛场次的预设总分数在销售过程中根据投注额和其他相关因素调整,并通过销售系统和其他指定方式予以公布。购票人在完成有效投注时刻所获得的某场比赛对应的预设总分数即为该有效投注判断是否中奖的依据。
第六条 "单场大小分游戏"每注2元,单张彩票最大投注金额不超过20000元。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七条 投注内容由购票人选定,通过销售终端机人工输入进行投注或利用"单场大小分游戏"销售终端提供的投注单辅助进行投注。投注内容经投注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单场大小分游戏"彩票,交购票人保存。
第八条 投注单投注:
(一)投注单有4个供购票人填写的独立区域,分别为"过关方式"区、"赛事编号"区、"竞猜选项"区、"倍数"区。
"过关方式"区的格式为:"选择竞猜场次数量 * 购买彩票注数",购票人必须且只能选择单场投注或过关投注中的1种方式,不选或多选均为无效投注。
具体投注注数的分配如下表:
过关投注 |
一关 |
两关 |
三关 |
四关 |
五关 |
六关 |
七关 |
八关 |
|
1 |
单场 |
1 |
|||||||
2 |
2*1 |
1 |
|||||||
3 |
3*1 |
1 |
|||||||
4 |
4*1 |
1 |
|||||||
5 |
5*1 |
1 |
|||||||
6 |
6*1 |
1 |
|||||||
7 |
7*1 |
1 |
|||||||
8 |
8*1 |
1 |
|||||||
9 |
2*3 |
2 |
1 |
||||||
10 |
3*6 |
3 |
3 |
||||||
11 |
3*7 |
3 |
3 |
1 |
|||||
12 |
4*10 |
4 |
6 |
||||||
13 |
4*14 |
4 |
6 |
4 |
|||||
14 |
4*15 |
4 |
6 |
4 |
1 |
||||
15 |
5*15 |
5 |
10 |
||||||
16 |
5*25 |
5 |
10 |
10 |
|||||
17 |
5*30 |
5 |
10 |
10 |
5 |
||||
18 |
5*31 |
5 |
10 |
10 |
5 |
1 |
|||
19 |
6*21 |
6 |
15 |
||||||
20 |
6*41 |
6 |
15 |
20 |
|||||
21 |
6*56 |
6 |
15 |
20 |
15 |
||||
22 |
6*62 |
6 |
15 |
20 |
15 |
6 |
|||
23 |
6*63 |
6 |
15 |
20 |
15 |
6 |
1 |
||
24 |
7*127 |
7 |
21 |
35 |
35 |
21 |
7 |
1 |
|
25 |
8*255 |
8 |
28 |
56 |
70 |
56 |
28 |
8 |
1 |
26 |
3*3 |
3 |
|||||||
27 |
3*4 |
3 |
1 |
||||||
28 |
4*6 |
6 |
每个比赛场次所提供的过关投注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选定,根据不同比赛场次情况,提供前表中全部或部分过关投注方式。
"赛事编号"区:购票人填写所要竞猜的比赛场次的对应编号,包括日号和数字编号两部分。
"竞猜选项"区:购票人对所选择的比赛场次的比赛结果进行投注,选择1个以上的结果即构成复式投注。所选择的场次数量应与"过关方式"区中所选择的竞猜场次数量一致,否则为无效投注。
"倍数"区:此区域如不做出选择即为没有加倍投注;选择某项或某几项的组合即为对应的加倍投注,例如选择"5"为5倍投注、选择"50"加"6"为56倍投注、选择"50"加"40"加"9"为99倍投注。选择的倍数项之和大于99倍为无效投注。
第九条 销售终端打印出的"单场大小分游戏"彩票为该游戏唯一兑奖凭证。投注单只用于辅助购票人投注,不作为兑奖凭证,也不作为购票人投注结果的间接证明。
第三章 设 奖
第十条 奖金分配办法如下:
(一)选择单场投注时,设置浮动奖金。
单注奖金=2元×所选比赛场次的浮动奖金额。
浮动奖金额=该比赛场次的单场投注总投注金额÷该比赛场次的单场投注中奖彩票总投注金额×68%。
例如:选择第5场比赛竞猜,进行单场投注,则单注奖金=2元×浮动奖金额5,浮动奖金额5=第5场比赛的单场投注总投注金额÷第5场比赛的单场投注中奖彩票总投注金额×68%。
(二)选择2场及2场以上过关投注时,设置固定奖金。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每场选定比赛开始销售前,通过专用计算机分析系统,对每种有效的投注组合设一个固定奖金。该固定奖金在销售过程中根据投注额和其他相关因素调整,并通过销售系统和其他指定方式予以公布。购票人在完成有效投注时刻所获得的某个投注组合对应的固定奖金即为该有效投注中奖后的奖金。
第十一条 "单场大小分游戏"根据投注场次数量限定过关投注的单注彩票最高奖金限额,具体为:
2场或3场过关投注,单注最高奖金限额20万元。
4场或5场过关投注,单注最高奖金限额50万元。
6场及6场以上过关投注,单注最高奖金限额100万元。
彩票中奖后,若单注应兑奖金高于对应的最高奖金限额,则只兑付对应的最高限额奖金。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二条 "单场大小分游戏"奖金为销售额的69%,其中68%为返奖奖金、1%为调节基金;公益金为销售额的18%;发行费为销售额的13%。
第十三条 "单场大小分游戏" 设置奖池,奖池由每个竞猜场次的应计提奖金与实际中出奖金的差额累计而成。当某个竞猜场次的应计提奖金大于其实际中出奖金时,余额滚入奖池;当单场投注奖金没有中出时,未中出奖金滚入奖池。当某个竞猜场次的应计提奖金小于其实际中出奖金时,差额用奖池补足;若奖池不足时,用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经费中垫支。在出现发行费垫支的情况下,当奖池有资金滚入时优先偿还发行费垫支部分。
第十四条 "单场大小分游戏" 设置调节基金,调节基金由销售额的1%、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组成,专项用于支付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及设置特别奖。
第十五条 "单场大小分游戏"单注奖金不足2元补足至2元,补足部分从调节基金支出,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经费中垫支。在出现发行费垫支的情况下,当调节基金有资金滚入时优先偿还发行费垫支部分。
第十六条 "单场大小分游戏"之奖池、调节基金与其它中国篮球彩票单场竞猜游戏之奖池、调节基金统一管理,相互间可调剂使用。
第五章 开奖及公告
第十七条 "单场大小分游戏"在竞猜的比赛场次结束后,根据实际比赛结果进行开奖。实际比赛结果以当值裁判员在本规则涉及的比赛时长结束时刻裁定的比赛结果为准,其后对比赛结果的各类更改不影响原确认的开奖结果。开奖结果、销售情况等信息,通过销售网点和指定的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等信息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中 奖
第十八条 每注"单场大小分游戏"有效投注与对应开奖结果对照,与开奖结果一致即为中奖。
第十九条 在 "单场大小分游戏"销售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发生,则特别规定如下:
(一)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前,其比赛时间提前或推迟或取消比赛,则相应更改该比赛场次的开始、截止销售时间或取消该比赛场次竞猜。
(二)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提前,则相应提前该比赛场次的截止销售时间。
(三)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提前,且比赛开始时仍在进行销售,则认定该比赛场次对于在比赛开始时刻前发生的投注为有效场次,所涉及投注可正常参与兑奖;认定该比赛场次对于在比赛开始时刻后发生的投注则为无效场次。
(四)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推迟且未超过原定时间36小时,则相应推迟该比赛场次的截止销售时间。
(五)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推迟且超过原定时间36小时或无法获知具体推迟时间或取消比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六)若某个比赛场次,在比赛进行至35分钟及以上(全场时长40分钟制比赛)或进行至43分钟及以上(全场时长48分钟制比赛)时因故中断,且当值裁判或比赛主办方裁决比赛正式完成,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有效场次,所涉及投注可正常参与兑奖。
(七)若某个比赛场次在比赛进行中因故中断,且不符合前述(六)中描述的条件,如果自中断时刻起36小时内继续完成了比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有效场次,所涉及投注可正常参与兑奖。
(八)若某个比赛场次在比赛进行中因故中断,且不符合前述(六)中描述的条件,如果自中断时刻起36小时内未继续完成比赛或无法获知具体补赛时间或取消补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九)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如果比赛主办方决定更换比赛场地,若是从一中立比赛场地更换至另一中立比赛场地,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有效场次,所涉及投注可正常参与兑奖;若不符合前述更换条件,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十)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参赛双方中有一方与原定参赛队伍不同,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十一)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比赛主办方决定在无观众、无转播的封闭条件下进行比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十二)对上述无效场次的认定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最终解释。
(十三)当某场比赛被认定为无效场次,则该比赛场次的所有单场投注按退票处理,于28天内在指定地点办理退票手续;在过关投注中对该比赛场次的所有选择均视为无效,涉及该比赛场次的过关投注组合之固定奖金按在原投注时刻去除该比赛场次后的投注组合对应的固定奖金计算
(十四)在某个比赛场次销售过程中,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可根据投注额、突发事件等因素,拒绝某些大额投注、暂停或提前截止针对该场比赛的某些特定过关组合特定结果选项的投注、暂停或提前截止针对该场比赛的所有投注。
第二十条 每注彩票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兼中兼得。
第七章 兑 奖
第二十一条 "单场大小分游戏"中奖者到当地指定的彩票机构或投注站进行兑奖。每张彩票所涉及的所有比赛场次的开奖结果全部公布后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二十二条 彩票机构和投注站进行兑奖时,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三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规则执行中有关重大事项,将通过销售系统和其他指定方式予以公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不再承担直接通知购票人的责任,购票人须自行知晓。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财综[2002]1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中国篮球彩票单场竞猜胜负游戏(以下简称"单场胜负游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
第三条 "单场胜负游戏"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单场胜负游戏"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选定的国际重要篮球比赛为竞猜对象,由购票人对指定的比赛场次在全场(含加时赛)的比赛结果进行投注。每一场比赛设置2种比赛结果选项:
(一)"胜":表示主队胜,客队负;
(二)"负":表示主队负,客队胜。
购买"单场胜负游戏"时,选择1场比赛投注为单场投注,选择2场或2场以上比赛投注为过关投注。
投注方式包括单式投注和复式投注。其中,对所选比赛场次的比赛结果均选择1种投注结果为单式投注。对于某个或某几个比赛场次选择2种或2种以上的投注结果为复式投注。
购票人可对其选定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至99倍。
第五条 "单场胜负游戏"每注2元,单张彩票最大投注金额不超过20000元。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六条 投注内容由购票人选定,通过销售终端机人工输入进行投注或利用"单场胜负游戏"销售终端提供的投注单辅助进行投注。投注内容经投注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单场胜负游戏"彩票,交购票人保存。
第七条 投注单投注:
(一)投注单有4个供购票人填写的独立区域,分别为"过关方式"区、"赛事编号"区、"竞猜选项"区、"倍数"区。
"过关方式"区的格式为:"选择竞猜场次数量 * 购买彩票注数",购票人必须且只能选择单场投注或过关投注中的1种方式,不选或多选均为无效投注。
具体投注注数的分配如下表:
过关投注 |
一关 |
两关 |
三关 |
四关 |
五关 |
六关 |
七关 |
八关 |
|
1 |
单场 |
1 |
|||||||
2 |
2*1 |
1 |
|||||||
3 |
3*1 |
1 |
|||||||
4 |
4*1 |
1 |
|||||||
5 |
5*1 |
1 |
|||||||
6 |
6*1 |
1 |
|||||||
7 |
7*1 |
1 |
|||||||
8 |
8*1 |
1 |
|||||||
9 |
2*3 |
2 |
1 |
||||||
10 |
3*6 |
3 |
3 |
||||||
11 |
3*7 |
3 |
3 |
1 |
|||||
12 |
4*10 |
4 |
6 |
||||||
13 |
4*14 |
4 |
6 |
4 |
|||||
14 |
4*15 |
4 |
6 |
4 |
1 |
||||
15 |
5*15 |
5 |
10 |
||||||
16 |
5*25 |
5 |
10 |
10 |
|||||
17 |
5*30 |
5 |
10 |
10 |
5 |
||||
18 |
5*31 |
5 |
10 |
10 |
5 |
1 |
|||
19 |
6*21 |
6 |
15 |
||||||
20 |
6*41 |
6 |
15 |
20 |
|||||
21 |
6*56 |
6 |
15 |
20 |
15 |
||||
22 |
6*62 |
6 |
15 |
20 |
15 |
6 |
|||
23 |
6*63 |
6 |
15 |
20 |
15 |
6 |
1 |
||
24 |
7*127 |
7 |
21 |
35 |
35 |
21 |
7 |
1 |
|
25 |
8*255 |
8 |
28 |
56 |
70 |
56 |
28 |
8 |
1 |
26 |
3*3 |
3 |
|||||||
27 |
3*4 |
3 |
1 |
||||||
28 |
4*6 |
6 |
每个比赛场次所提供的过关投注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选定,根据不同比赛场次情况,提供前表中全部或部分过关投注方式。
"赛事编号"区:购票人填写所要竞猜的比赛场次的对应编号,包括日号和数字编号两部分。
"竞猜选项"区:购票人对所选择的比赛场次的比赛结果进行投注,选择1个以上的结果即构成复式投注。所选择的场次数量应与"过关方式"区中所选择的竞猜场次数量一致,否则为无效投注。
"倍数"区:此区域如不做出选择即为没有加倍投注;选择某项或某几项的组合即为对应的加倍投注,例如选择"5"为5倍投注、选择"50"加"6"为56倍投注、选择"50"加"40"加"9"为99倍投注。选择的倍数项之和大于99倍为无效投注。
第八条 销售终端打印出的"单场胜负游戏"彩票为该游戏唯一兑奖凭证。投注单只用于辅助购票人投注,不作为兑奖凭证,也不作为购票人投注结果的间接证明。
第三章 设 奖
第九条 奖金分配办法如下:
(一)选择单场投注时,设置浮动奖金。
单注奖金=2元×所选比赛场次的浮动奖金额。
浮动奖金额=该比赛场次的单场投注总投注金额÷该比赛场次的单场投注中奖彩票总投注金额×68%。
例如:选择第5场比赛竞猜,进行单场投注,则单注奖金=2元×浮动奖金额5,浮动奖金额5=第5场比赛的单场投注总投注金额÷第5场比赛的单场投注中奖彩票总投注金额×68%。
(二)选择2场及2场以上过关投注时,设置固定奖金。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每场选定比赛开始销售前,通过专用计算机分析系统,对每种有效的投注组合设一个固定奖金。该固定奖金在销售过程中根据投注额和其他相关因素调整,并通过销售系统和其他指定方式予以公布。购票人在完成有效投注时刻所获得的某个投注组合对应的固定奖金即为该有效投注中奖后的奖金。
第十条 "单场胜负游戏"根据投注场次数量限定过关投注的单注彩票最高奖金限额,具体为:
2场或3场过关投注,单注最高奖金限额20万元。
4场或5场过关投注,单注最高奖金限额50万元。
6场及6场以上过关投注,单注最高奖金限额100万元。
彩票中奖后,若单注应兑奖金高于对应的最高奖金限额,则只兑付对应的最高限额奖金。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一条 "单场胜负游戏"奖金为销售额的69%,其中68%为返奖奖金、1%为调节基金;公益金为销售额的18%;发行费为销售额的13%。
第十二条 "单场胜负游戏" 设置奖池,奖池由每个竞猜场次的应计提奖金与实际中出奖金的差额累计而成。当某个竞猜场次的应计提奖金大于其实际中出奖金时,余额滚入奖池;当单场投注奖金没有中出时,未中出奖金滚入奖池。当某个竞猜场次的应计提奖金小于其实际中出奖金时,差额用奖池补足;若奖池不足时,用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经费中垫支。在出现发行费垫支的情况下,当奖池有资金滚入时优先偿还发行费垫支部分。
第十三条 "单场胜负游戏" 设置调节基金,调节基金由销售额的1%、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组成,专项用于支付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及设置特别奖。
第十四条 "单场胜负游戏"单注奖金不足2元补足至2元,补足部分从调节基金支出,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经费中垫支。在出现发行费垫支的情况下,当调节基金有资金滚入时优先偿还发行费垫支部分。
第十五条 "单场胜负游戏" 之奖池、调节基金与其它中国篮球彩票单场竞猜游戏之奖池、调节基金统一管理,相互间可调剂使用。
第五章 开奖及公告
第十六条 "单场胜负游戏"在竞猜的比赛场次结束后,根据实际比赛结果进行开奖。实际比赛结果以当值裁判员在本规则涉及的比赛时长结束时刻裁定的比赛结果为准,其后对比赛结果的各类更改不影响原确认的开奖结果。开奖结果、销售情况等信息,通过销售网点和指定的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等信息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中 奖
第十七条 每注"单场胜负游戏"有效投注与对应开奖结果对照,与开奖结果一致即为中奖。
第十八条 在 "单场胜负游戏"销售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发生,则特别规定如下:
(一)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前,其比赛时间提前或推迟或取消比赛,则相应更改该比赛场次的开始、截止销售时间或取消该比赛场次竞猜。
(二)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提前,则相应提前该比赛场次的截止销售时间。
(三)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提前,且比赛开始时仍在进行销售,则认定该比赛场次对于在比赛开始时刻前发生的投注为有效场次,所涉及投注可正常参与兑奖;认定该比赛场次对于在比赛开始时刻后发生的投注则为无效场次。
(四)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推迟且未超过原定时间36小时,则相应推迟该比赛场次的截止销售时间。
(五)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推迟且超过原定时间36小时或无法获知具体推迟时间或取消比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六)若某个比赛场次,在比赛进行至35分钟及以上(全场时长40分钟制比赛)或进行至43分钟及以上(全场时长48分钟制比赛)时因故中断,且当值裁判或比赛主办方裁决比赛正式完成,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有效场次,所涉及投注可正常参与兑奖。
(七)若某个比赛场次在比赛进行中因故中断,且不符合前述(六)中描述的条件,如果自中断时刻起36小时内继续完成了比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有效场次,所涉及投注可正常参与兑奖。
(八)若某个比赛场次在比赛进行中因故中断,且不符合前述(六)中描述的条件,如果自中断时刻起36小时内未继续完成比赛或无法获知具体补赛时间或取消补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九)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如果比赛主办方决定更换比赛场地,若是从一中立比赛场地更换至另一中立比赛场地,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有效场次,所涉及投注可正常参与兑奖;若不符合前述更换条件,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十)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参赛双方中有一方与原定参赛队伍不同,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十一)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比赛主办方决定在无观众、无转播的封闭条件下进行比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十二)对上述无效场次的认定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最终解释。
(十三)当某场比赛被认定为无效场次,则该比赛场次的所有单场投注按退票处理,于28天内在指定地点办理退票手续;在过关投注中对该比赛场次的所有选择均视为无效,涉及该比赛场次的过关投注组合之固定奖金按在原投注时刻去除该比赛场次后的投注组合对应的固定奖金计算
(十四)在某个比赛场次销售过程中,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可根据投注额、突发事件等因素,拒绝某些大额投注、暂停或提前截止针对该场比赛的某些特定过关组合特定结果选项的投注、暂停或提前截止针对该场比赛的所有投注。
第十九条 每注彩票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兼中兼得。
第七章 兑 奖
第二十条 "单场胜负游戏"中奖者到当地指定的彩票机构或投注站进行兑奖。每张彩票所涉及的所有比赛场次的开奖结果全部公布后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二十一条 彩票机构和投注站进行兑奖时,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二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规则执行中有关重大事项,将通过销售系统和其他指定方式予以公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不再承担直接通知购票人的责任,购票人须自行知晓。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财综[2002]1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中国篮球彩票单场竞猜胜分差游戏(以下简称"单场胜分差游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
第三条 "单场胜分差游戏"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单场胜分差游戏"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选定的国际重要篮球比赛为竞猜对象,由购票人对指定的比赛场次在全场(含加时赛)的主队和客队的得分差距结果进行投注。每一场比赛设置12种得分差距结果选项:
(一)"主26+":表示主队胜客队26分或26分以上;
(二)"主21-25":表示主队胜客队21分至25分;
(三)"主16-20":表示主队胜客队16分至20分;
(四)"主11-15":表示主队胜客队11分至15分;
(五)"主6-10":表示主队胜客队6分至10分;
(六)"主1-5":表示主队胜客队1分至5分;
(七)"客1-5":表示客队胜主队1分至5分;
(八)"客6-10":表示客队胜主队6分至10分;
(九)"客11-15":表示客队胜主队11分至15分;
(十)"客16-20":表示客队胜主队16分至20分;
(十一)"客21-25":表示客队胜主队21分至25分;
(十二)"客26+":表示客队胜主队26分或26分以上;
购买"单场胜分差游戏"时,选择1场比赛投注为单场投注,选择2场或2场以上比赛投注为过关投注。
投注方式包括单式投注和复式投注。其中,对所选比赛场次的比赛结果均选择1种投注结果为单式投注。对于某个或某几个比赛场次选择2种或2种以上的投注结果为复式投注。
购票人可对其选定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至99倍。
第五条 "单场胜分差游戏"每注2元,单张彩票最大投注金额不超过20000元。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六条 投注内容由购票人选定,通过销售终端机人工输入进行投注或利用"单场胜分差游戏"销售终端提供的投注单辅助进行投注。投注内容经投注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单场胜分差游戏"彩票,交购票人保存。
第七条 投注单投注:
(一)投注单有4个供购票人填写的独立区域,分别为"过关方式"区、"赛事编号"区、"竞猜选项"区、"倍数"区。
"过关方式"区的格式为:"选择竞猜场次数量 * 购买彩票注数",购票人必须且只能选择单场投注或过关投注中的1种方式,不选或多选均为无效投注。
具体投注注数的分配如下表:
过关投注 |
一关 |
两关 |
三关 |
四关 |
五关 |
六关 |
七关 |
八关 |
|
1 |
单场 |
1 |
|||||||
2 |
2*1 |
1 |
|||||||
3 |
3*1 |
1 |
|||||||
4 |
4*1 |
1 |
|||||||
5 |
5*1 |
1 |
|||||||
6 |
6*1 |
1 |
|||||||
7 |
7*1 |
1 |
|||||||
8 |
8*1 |
1 |
|||||||
9 |
2*3 |
2 |
1 |
||||||
10 |
3*6 |
3 |
3 |
||||||
11 |
3*7 |
3 |
3 |
1 |
|||||
12 |
4*10 |
4 |
6 |
||||||
13 |
4*14 |
4 |
6 |
4 |
|||||
14 |
4*15 |
4 |
6 |
4 |
1 |
||||
15 |
5*15 |
5 |
10 |
||||||
16 |
5*25 |
5 |
10 |
10 |
|||||
17 |
5*30 |
5 |
10 |
10 |
5 |
||||
18 |
5*31 |
5 |
10 |
10 |
5 |
1 |
|||
19 |
6*21 |
6 |
15 |
||||||
20 |
6*41 |
6 |
15 |
20 |
|||||
21 |
6*56 |
6 |
15 |
20 |
15 |
||||
22 |
6*62 |
6 |
15 |
20 |
15 |
6 |
|||
23 |
6*63 |
6 |
15 |
20 |
15 |
6 |
1 |
||
24 |
7*127 |
7 |
21 |
35 |
35 |
21 |
7 |
1 |
|
25 |
8*255 |
8 |
28 |
56 |
70 |
56 |
28 |
8 |
1 |
26 |
3*3 |
3 |
|||||||
27 |
3*4 |
3 |
1 |
||||||
28 |
4*6 |
6 |
每个比赛场次所提供的过关投注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选定,根据不同比赛场次情况,提供前表中全部或部分过关投注方式。
"赛事编号"区:购票人填写所要竞猜的比赛场次的对应编号,包括日号和数字编号两部分。
"竞猜选项"区:购票人对所选择的比赛场次的比赛结果进行投注,选择1个以上的结果即构成复式投注。所选择的场次数量应与"过关方式"区中所选择的竞猜场次数量一致,否则为无效投注。
"倍数"区:此区域如不做出选择即为没有加倍投注;选择某项或某几项的组合即为对应的加倍投注,例如选择"5"为5倍投注、选择"50"加"6"为56倍投注、选择"50"加"40"加"9"为99倍投注。选择的倍数项之和大于99倍为无效投注。
第八条 销售终端打印出的"单场胜分差游戏"彩票为该游戏唯一兑奖凭证。投注单只用于辅助购票人投注,不作为兑奖凭证,也不作为购票人投注结果的间接证明。
第三章 设 奖
第九条 奖金分配办法如下:
(一)选择单场投注时,设置浮动奖金。
单注奖金=2元×所选比赛场次的浮动奖金额。
浮动奖金额=该比赛场次的单场投注总投注金额÷该比赛场次的单场投注中奖彩票总投注金额×68%。
例如:选择第5场比赛竞猜,进行单场投注,则单注奖金=2元×浮动奖金额5,浮动奖金额5=第5场比赛的单场投注总投注金额÷第5场比赛的单场投注中奖彩票总投注金额×68%。
(二)选择2场及2场以上过关投注时,设置固定奖金。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每场选定比赛开始销售前,通过专用计算机分析系统,对每种有效的投注组合设一个固定奖金。该固定奖金在销售过程中根据投注额和其他相关因素调整,并通过销售系统和其他指定方式予以公布。购票人在完成有效投注时刻所获得的某个投注组合对应的固定奖金即为该有效投注中奖后的奖金。
第十条 "单场胜分差游戏"根据投注场次数量限定过关投注的单注彩票最高奖金限额,具体为:
2场或3场过关投注,单注最高奖金限额20万元。
4场或5场过关投注,单注最高奖金限额50万元。
6场及6场以上过关投注,单注最高奖金限额100万元。
彩票中奖后,若单注应兑奖金高于对应的最高奖金限额,则只兑付对应的最高限额奖金。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一条 "单场胜分差游戏"奖金为销售额的69%,其中68%为返奖奖金、1%为调节基金;公益金为销售额的18%;发行费为销售额的13%。
第十二条 "单场胜分差游戏" 设置奖池,奖池由每个竞猜场次的应计提奖金与实际中出奖金的差额累计而成。当某个竞猜场次的应计提奖金大于其实际中出奖金时,余额滚入奖池;当单场投注奖金没有中出时,未中出奖金滚入奖池。当某个竞猜场次的应计提奖金小于其实际中出奖金时,差额用奖池补足;若奖池不足时,用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经费中垫支。在出现发行费垫支的情况下,当奖池有资金滚入时优先偿还发行费垫支部分。
第十三条 "单场胜分差游戏" 设置调节基金,调节基金由销售额的1%、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组成,专项用于支付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及设置特别奖。
第十四条 "单场胜分差游戏"单注奖金不足2元补足至2元,补足部分从调节基金支出,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经费中垫支。在出现发行费垫支的情况下,当调节基金有资金滚入时优先偿还发行费垫支部分。
第十五条 "单场胜分差游戏" 之奖池、调节基金与其它中国篮球彩票单场竞猜游戏之奖池、调节基金统一管理,相互间可调剂使用。
第五章 开奖及公告
第十六条 "单场胜分差游戏"在竞猜的比赛场次结束后,根据实际比赛结果进行开奖。实际比赛结果以当值裁判员在本规则涉及的比赛时长结束时刻裁定的比赛结果为准,其后对比赛结果的各类更改不影响原确认的开奖结果。开奖结果、销售情况等信息,通过销售网点和指定的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等信息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中 奖
第十七条 每注"单场胜分差游戏"有效投注与对应开奖结果对照,与开奖结果一致即为中奖。
第十八条 在 "单场胜分差游戏"销售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发生,则特别规定如下:
(一)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前,其比赛时间提前或推迟或取消比赛,则相应更改该比赛场次的开始、截止销售时间或取消该比赛场次竞猜。
(二)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提前,则相应提前该比赛场次的截止销售时间。
(三)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提前,且比赛开始时仍在进行销售,则认定该比赛场次对于在比赛开始时刻前发生的投注为有效场次,所涉及投注可正常参与兑奖;认定该比赛场次对于在比赛开始时刻后发生的投注则为无效场次。
(四)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推迟且未超过原定时间36小时,则相应推迟该比赛场次的截止销售时间。
(五)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推迟且超过原定时间36小时或无法获知具体推迟时间或取消比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六)若某个比赛场次,在比赛进行至35分钟及以上(全场时长40分钟制比赛)或进行至43分钟及以上(全场时长48分钟制比赛)时因故中断,且当值裁判或比赛主办方裁决比赛正式完成,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有效场次,所涉及投注可正常参与兑奖。
(七)若某个比赛场次在比赛进行中因故中断,且不符合前述(六)中描述的条件,如果自中断时刻起36小时内继续完成了比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有效场次,所涉及投注可正常参与兑奖。
(八)若某个比赛场次在比赛进行中因故中断,且不符合前述(六)中描述的条件,如果自中断时刻起36小时内未继续完成比赛或无法获知具体补赛时间或取消补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九)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如果比赛主办方决定更换比赛场地,若是从一中立比赛场地更换至另一中立比赛场地,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有效场次,所涉及投注可正常参与兑奖;若不符合前述更换条件,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十)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参赛双方中有一方与原定参赛队伍不同,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十一)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比赛主办方决定在无观众、无转播的封闭条件下进行比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十二)对上述无效场次的认定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最终解释。
(十三)当某场比赛被认定为无效场次,则该比赛场次的所有单场投注按退票处理,于28天内在指定地点办理退票手续;在过关投注中对该比赛场次的所有选择均视为无效,涉及该比赛场次的过关投注组合之固定奖金按在原投注时刻去除该比赛场次后的投注组合对应的固定奖金计算
(十四)在某个比赛场次销售过程中,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可根据投注额、突发事件等因素,拒绝某些大额投注、暂停或提前截止针对该场比赛的某些特定过关组合特定结果选项的投注、暂停或提前截止针对该场比赛的所有投注。
第十九条 每注彩票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兼中兼得。
第七章 兑 奖
第二十条 "单场胜分差游戏"中奖者到当地指定的彩票机构或投注站进行兑奖。每张彩票所涉及的所有比赛场次的开奖结果全部公布后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二十一条 彩票机构和投注站进行兑奖时,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二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规则执行中有关重大事项,将通过销售系统和其他指定方式予以公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不再承担直接通知购票人的责任,购票人须自行知晓。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财综[2002]1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游戏规则。
第二条 中国篮球彩票单场竞猜胜负游戏(以下简称"单场胜负游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统一发行。
第三条 "单场胜负游戏"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 游戏方法
第四条 "单场胜负游戏"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选定的国际重要篮球比赛为竞猜对象,由购票人对指定的比赛场次在全场(含加时赛)的比赛结果进行投注。每一场比赛设置2种比赛结果选项:
(一)"胜":表示主队胜,客队负;
(二)"负":表示主队负,客队胜。
购买"单场胜负游戏"时,选择1场比赛投注为单场投注,选择2场或2场以上比赛投注为过关投注。
投注方式包括单式投注和复式投注。其中,对所选比赛场次的比赛结果均选择1种投注结果为单式投注。对于某个或某几个比赛场次选择2种或2种以上的投注结果为复式投注。
购票人可对其选定的结果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至99倍。
第五条 "单场胜负游戏"每注2元,单张彩票最大投注金额不超过20000元。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返还本金,不流通使用。
第六条 投注内容由购票人选定,通过销售终端机人工输入进行投注或利用"单场胜负游戏"销售终端提供的投注单辅助进行投注。投注内容经投注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单场胜负游戏"彩票,交购票人保存。
第七条 投注单投注:
(一)投注单有4个供购票人填写的独立区域,分别为"过关方式"区、"赛事编号"区、"竞猜选项"区、"倍数"区。
"过关方式"区的格式为:"选择竞猜场次数量 * 购买彩票注数",购票人必须且只能选择单场投注或过关投注中的1种方式,不选或多选均为无效投注。
具体投注注数的分配如下表:
过关投注 |
一关 |
两关 |
三关 |
四关 |
五关 |
六关 |
七关 |
八关 |
|
1 |
单场 |
1 |
|||||||
2 |
2*1 |
1 |
|||||||
3 |
3*1 |
1 |
|||||||
4 |
4*1 |
1 |
|||||||
5 |
5*1 |
1 |
|||||||
6 |
6*1 |
1 |
|||||||
7 |
7*1 |
1 |
|||||||
8 |
8*1 |
1 |
|||||||
9 |
2*3 |
2 |
1 |
||||||
10 |
3*6 |
3 |
3 |
||||||
11 |
3*7 |
3 |
3 |
1 |
|||||
12 |
4*10 |
4 |
6 |
||||||
13 |
4*14 |
4 |
6 |
4 |
|||||
14 |
4*15 |
4 |
6 |
4 |
1 |
||||
15 |
5*15 |
5 |
10 |
||||||
16 |
5*25 |
5 |
10 |
10 |
|||||
17 |
5*30 |
5 |
10 |
10 |
5 |
||||
18 |
5*31 |
5 |
10 |
10 |
5 |
1 |
|||
19 |
6*21 |
6 |
15 |
||||||
20 |
6*41 |
6 |
15 |
20 |
|||||
21 |
6*56 |
6 |
15 |
20 |
15 |
||||
22 |
6*62 |
6 |
15 |
20 |
15 |
6 |
|||
23 |
6*63 |
6 |
15 |
20 |
15 |
6 |
1 |
||
24 |
7*127 |
7 |
21 |
35 |
35 |
21 |
7 |
1 |
|
25 |
8*255 |
8 |
28 |
56 |
70 |
56 |
28 |
8 |
1 |
26 |
3*3 |
3 |
|||||||
27 |
3*4 |
3 |
1 |
||||||
28 |
4*6 |
6 |
每个比赛场次所提供的过关投注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选定,根据不同比赛场次情况,提供前表中全部或部分过关投注方式。
"赛事编号"区:购票人填写所要竞猜的比赛场次的对应编号,包括日号和数字编号两部分。
"竞猜选项"区:购票人对所选择的比赛场次的比赛结果进行投注,选择1个以上的结果即构成复式投注。所选择的场次数量应与"过关方式"区中所选择的竞猜场次数量一致,否则为无效投注。
"倍数"区:此区域如不做出选择即为没有加倍投注;选择某项或某几项的组合即为对应的加倍投注,例如选择"5"为5倍投注、选择"50"加"6"为56倍投注、选择"50"加"40"加"9"为99倍投注。选择的倍数项之和大于99倍为无效投注。
第八条 销售终端打印出的"单场胜负游戏"彩票为该游戏唯一兑奖凭证。投注单只用于辅助购票人投注,不作为兑奖凭证,也不作为购票人投注结果的间接证明。
第三章 设 奖
第九条 奖金分配办法如下:
(一)选择单场投注时,设置浮动奖金。
单注奖金=2元×所选比赛场次的浮动奖金额。
浮动奖金额=该比赛场次的单场投注总投注金额÷该比赛场次的单场投注中奖彩票总投注金额×68%。
例如:选择第5场比赛竞猜,进行单场投注,则单注奖金=2元×浮动奖金额5,浮动奖金额5=第5场比赛的单场投注总投注金额÷第5场比赛的单场投注中奖彩票总投注金额×68%。
(二)选择2场及2场以上过关投注时,设置固定奖金。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每场选定比赛开始销售前,通过专用计算机分析系统,对每种有效的投注组合设一个固定奖金。该固定奖金在销售过程中根据投注额和其他相关因素调整,并通过销售系统和其他指定方式予以公布。购票人在完成有效投注时刻所获得的某个投注组合对应的固定奖金即为该有效投注中奖后的奖金。
第十条 "单场胜负游戏"根据投注场次数量限定过关投注的单注彩票最高奖金限额,具体为:
2场或3场过关投注,单注最高奖金限额20万元。
4场或5场过关投注,单注最高奖金限额50万元。
6场及6场以上过关投注,单注最高奖金限额100万元。
彩票中奖后,若单注应兑奖金高于对应的最高奖金限额,则只兑付对应的最高限额奖金。
第四章 奖金管理
第十一条 "单场胜负游戏"奖金为销售额的69%,其中68%为返奖奖金、1%为调节基金;公益金为销售额的18%;发行费为销售额的13%。
第十二条 "单场胜负游戏" 设置奖池,奖池由每个竞猜场次的应计提奖金与实际中出奖金的差额累计而成。当某个竞猜场次的应计提奖金大于其实际中出奖金时,余额滚入奖池;当单场投注奖金没有中出时,未中出奖金滚入奖池。当某个竞猜场次的应计提奖金小于其实际中出奖金时,差额用奖池补足;若奖池不足时,用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经费中垫支。在出现发行费垫支的情况下,当奖池有资金滚入时优先偿还发行费垫支部分。
第十三条 "单场胜负游戏" 设置调节基金,调节基金由销售额的1%、浮动奖奖金取整后的余额、弃奖收入和逾期未退票的票款组成,专项用于支付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及设置特别奖。
第十四条 "单场胜负游戏"单注奖金不足2元补足至2元,补足部分从调节基金支出,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经费中垫支。在出现发行费垫支的情况下,当调节基金有资金滚入时优先偿还发行费垫支部分。
第十五条 "单场胜负游戏" 之奖池、调节基金与其它中国篮球彩票单场竞猜游戏之奖池、调节基金统一管理,相互间可调剂使用。
第五章 开奖及公告
第十六条 "单场胜负游戏"在竞猜的比赛场次结束后,根据实际比赛结果进行开奖。实际比赛结果以当值裁判员在本规则涉及的比赛时长结束时刻裁定的比赛结果为准,其后对比赛结果的各类更改不影响原确认的开奖结果。开奖结果、销售情况等信息,通过销售网点和指定的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等信息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中 奖
第十七条 每注"单场胜负游戏"有效投注与对应开奖结果对照,与开奖结果一致即为中奖。
第十八条 在 "单场胜负游戏"销售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发生,则特别规定如下:
(一)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前,其比赛时间提前或推迟或取消比赛,则相应更改该比赛场次的开始、截止销售时间或取消该比赛场次竞猜。
(二)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提前,则相应提前该比赛场次的截止销售时间。
(三)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提前,且比赛开始时仍在进行销售,则认定该比赛场次对于在比赛开始时刻前发生的投注为有效场次,所涉及投注可正常参与兑奖;认定该比赛场次对于在比赛开始时刻后发生的投注则为无效场次。
(四)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推迟且未超过原定时间36小时,则相应推迟该比赛场次的截止销售时间。
(五)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其比赛时间推迟且超过原定时间36小时或无法获知具体推迟时间或取消比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六)若某个比赛场次,在比赛进行至35分钟及以上(全场时长40分钟制比赛)或进行至43分钟及以上(全场时长48分钟制比赛)时因故中断,且当值裁判或比赛主办方裁决比赛正式完成,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有效场次,所涉及投注可正常参与兑奖。
(七)若某个比赛场次在比赛进行中因故中断,且不符合前述(六)中描述的条件,如果自中断时刻起36小时内继续完成了比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有效场次,所涉及投注可正常参与兑奖。
(八)若某个比赛场次在比赛进行中因故中断,且不符合前述(六)中描述的条件,如果自中断时刻起36小时内未继续完成比赛或无法获知具体补赛时间或取消补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九)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如果比赛主办方决定更换比赛场地,若是从一中立比赛场地更换至另一中立比赛场地,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有效场次,所涉及投注可正常参与兑奖;若不符合前述更换条件,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十)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参赛双方中有一方与原定参赛队伍不同,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十一)在某个比赛场次开始销售后,若比赛主办方决定在无观众、无转播的封闭条件下进行比赛,则认定该比赛场次为无效场次。
(十二)对上述无效场次的认定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最终解释。
(十三)当某场比赛被认定为无效场次,则该比赛场次的所有单场投注按退票处理,于28天内在指定地点办理退票手续;在过关投注中对该比赛场次的所有选择均视为无效,涉及该比赛场次的过关投注组合之固定奖金按在原投注时刻去除该比赛场次后的投注组合对应的固定奖金计算
(十四)在某个比赛场次销售过程中,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可根据投注额、突发事件等因素,拒绝某些大额投注、暂停或提前截止针对该场比赛的某些特定过关组合特定结果选项的投注、暂停或提前截止针对该场比赛的所有投注。
第十九条 每注彩票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兼中兼得。
第七章 兑 奖
第二十条 "单场胜负游戏"中奖者到当地指定的彩票机构或投注站进行兑奖。每张彩票所涉及的所有比赛场次的开奖结果全部公布后次日起28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
第二十一条 彩票机构和投注站进行兑奖时,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二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规则执行中有关重大事项,将通过销售系统和其他指定方式予以公布,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不再承担直接通知购票人的责任,购票人须自行知晓。
十二、11选5
一、玩法类型及承销
11选5是一种在线即开型彩票玩法,属于基诺型彩票范畴,由江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负责承销。
二、玩法说明
11选5投注区号码范围为01~11,每期开出5个号码作为中奖号码。11选5玩法即是竞猜5位开奖号码的全部或部分号码。
注:
<1>直选:将投注号码以惟一的排列方式进行投注。
<2>组选:将投注号码的所有排列方式作为一注投注号码进行投注。示例:前三组选01 02 03,排列方式有01 02 03、01 03 02、02 01 03、02 03 01、03 01 02、03 02 01,共计6种。
三、设奖及中奖
注:
<1>、假设当期的开奖号码为01 02 03 04 05。
<2>、前1码、前2码和前3码:前1码指开奖号码的第1位号码,前2码指开奖号码的前2位号码,前3码指开奖号码的前3位号码,示例:开奖号码为01 02 03 04 05,前1码为01,前2码为01 02,前3码为01 02 03。
<3>、定位和不定位:定位指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按位一致,不定位指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一致,顺序不限。示例:开奖号码为01 02 03 04 05,01 02则定位中前2码,01 02或02 01则为不定位中前2码。
四、投注方式
1、任选一
从01~11中任选1个号码为一注,最多可选6个号码,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第1位一致即为中奖,单注奖金13元。
2、任选二
从01~11中任选2个号码为一注,选择2个以上号码为复式投注,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中任意2个号码相同即为中奖,单注奖金6元。投注时可选择1个号码作为每注都有的胆码,再补充其它号码作为拖码投注。
3、任选三
从01~11中任选3个号码为一注,选择3个以上号码为复式投注,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中任意3个号码相同即为中奖,单注奖金19元。投注时可选择1~2个号码作为每注都有的胆码,再补充其它号码作为拖码投注。
4、任选四
从01~11中任选4个号码为一注,选择4个以上号码为复式投注,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中任意4个号码相同即为中奖,单注奖金78元。投注时可选择1~3个号码作为每注都有的胆码,再补充其它号码作为拖码投注。
5、任选五
从01~11中任选5个号码为一注,选择5个以上号码为复式投注,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全部相同即为中奖,单注奖金540元。投注时可选择1~4个号码作为每注都有的胆码,再补充其它号码作为拖码投注。
6、任选六
从01~11中任选6个号码为一注,选择6个以上号码为复式投注,投注号码中任意5个号码与5位开奖号码相同即为中奖,单注奖金90元。投注时可选择1~5个号码作为每注都有的胆码,再补充其它号码作为拖码投注。
7、任选七
从01~11中任选7个号码为一注,选择7个以上号码即为复式投注,投注号码中任意5个号码与5位开奖号码相同即为中奖,单注奖金26元。投注时可选择1~6个号码作为每注都有的胆码,再补充其它号码作为拖码进行投注。
8、任选八
从01~11中任选8个号码为一注,选择8个以上号码为复式投注,投注号码中任意5个号码与5位开奖号码相同即为中奖,单注奖金9元。投注时可选择1~7个号码作为每注都有的胆码,再补充其它号码作为拖码投注。
9、前二直选
对第1位和第2位各选1个号码为一注,某一位或两位选择2个以号码为复式投注,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前2位按位一致即为中奖,单注奖金130元。
10、前二组选
从01~11中任选2个号码为一注,选择2个以上号码为复式投注,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前2位一致,顺序不限即为中奖,单注奖金65元。
11、前三直选
对第1位、第2位和第3位各选1个号码为一注,某一位或几位选择2个以号码为复式投注,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前3位按位一致即为中奖,单注奖金1170元。
12、前三组选
从01~11中任选3个号码为一注,选择3个以上号码为复式投注,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前3位一致,顺序不限,即为中奖,单注奖金195元。
五、购买方式
1、自购
自购指用户进行网上选号发起方案,并认购全部份额,然后委委托本站代为购买彩票。
2、追号
追号指将一注或一组号码进行两期或两期以上的投注。追号可分为连续追号和间隔追号,连续追号指追号的期数是连续的,间隔追号指追号的期数不连续。
六、开奖及返奖
1、开奖
每天09:00-22:00,每10分钟开奖一次,每天78期。开奖通过电子开奖系统进行,开奖结果由视频信号或公众媒体播出。
2、返奖
小奖自动返还至用户在易付宝帐户中,可继续投注或提款,大奖委托本站代为领取,永无弃奖。
七、玩法特点
1、即投、即开、即兑
每10分钟一期,全天78期,在线即投、即开、即兑,极大的提高了玩法的刺激性。
2、玩法简单多样
包括任选一、任选二、任选三、任选四、任选五、任选六、任选七、任选八、前二直选、前二组选、前三直选、前三组选等多种玩法。
3、中奖率和返奖率高
任选二的中奖率高达1/5.5,任选八的中奖率为1/8.25,任选一的中奖率为1/11。另外,前三直选中奖率为1/990,奖金为1170元,比目前彩市中选三游戏的直选中奖更容易,奖金更高。此外,11选5返奖率高达59%,是体彩数字玩法游戏中最高的。
十三、新时时彩
一、玩法类型及承销
新时时彩是一种在线即开型彩票玩法,属于基诺型彩票,由江西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负责承销。
二、玩法说明
新时时彩投注区分为万位、千位、百位、十位和个位,各位号码范围为0~9。每期从各位上开出1个号码作为中奖号码,即开奖号码为5位数。江西时时彩玩法即是竞猜5位开奖号码的全部号码、部分号码。
三、设奖及中奖
注:
<1>、假设开奖号码为45678(组选三适用开奖号码为45668)。
<2>、前N码和后N码:指开奖号码的前N位和后N位号码。示例:开奖号码为45678,前3码为456,后3码为678。
<3>、定位和不定位:定位指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按位一致,不定位指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一致,顺序不限。示例:开奖号码为45678,78则定位中后2码,78或87则为不定位中后2码。
四、投注方式
1、五星直选
对万位、千位、百位、十位和个位各选1个号码为一注,每位号码可从0~9全选,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按位一致,即为中奖,单注奖金116000元。
2、五星复选
将五星选号同时投注五星、四星、三星、二星和一星。如五星复选46878,由5注构成:46878(五星)、6878(四星)878(三星)、78(二星)、8(一星),奖金按命中的星级玩法单独计算。
3、五星通选
对万、千、百、十、个位各选1个号码为1注,每位号码可0~9全选,单注选号与开奖号码按位一致即中一等奖,奖金20000元,前3位或后3位与开奖号码前3位或后3位按位一致即中二等奖,奖金200元,前2位或后2位与开奖号码前2位或后2位按位一致即中三等奖,奖金30元。 五星通选1注号码,可3个奖级通吃,共5次中奖机会,兼中兼得。即中了一等奖,同时也就中了2个二等奖和2个三等奖。同理,中了1注二等奖,同时也中了1注三等奖。
4、四星直选
对千、百、十、个位各选1个号码为1注,每位号码可0~9全选,单注选号与开奖号码后4位按位一致即中奖10000元,与开奖号码的中间3位或后3位按位一致即中奖88元。
5、四星复选
将四星选号同时投注四星、三星、二星和一星。如四星复选6878,由4注构成:6878(四星)、878(三星)、78(二星)、8(一星),奖金按命中的星级玩法单独计算。
6、三星直选
对百、十、个位各选1个号码为1注,每位号码可0~9全选,单注选号与开奖号码后3位按位一致即中奖1160元。
7、三星和值
和值指号码各位数相加之和,如号码001,和值为1。三星直选和值投注指用某三星直选和值对应的所有号码进行投注,所选和值与开奖号码后3位和值一致即中奖1160元。示例:选择三星直选和值1投注,即用和值1所对应的直选号码(001、010、100)投注,如开奖号码后3位和值为1即中奖。
8、三星复选
将三星选号同时投注三星、二星和一星。如三星复选878,由3注构成:878(三星)、78(二星)、8(一星),奖金按命中的星级玩法单独计算。。
9、三星组三
组三包号指用所选号码的所有组三排列方式进行组选三投注,如开奖号码为组三号且包含在选号中即中奖385元。示例:组三包号12,共2注(112、122),如开奖号码后3位为112、121、211、122、212、221皆为中奖。
包号速算表如下:
10、三星组六包号
组六包号指用所选号码的所有组六排列方式进行组选六投注,如开奖号码为组六号且包含在选号中即中奖190元。示例:组六包号123,共1注,如开奖号码后三位为123、132、213、231、312、321皆为中奖。
包号速算表如下:
11、二星直选
对十、个位各选1个号码为1注,每位号码可0~9全选,单注选号与开奖号码后2位按位一致即中奖116元。
12、二星直选和值
和值指号码各位数相加之和,如号码01,和值为1。二星直选和值投注指用某二星直选和值对应的所有号码进行投注,所选和值与开奖号码后2位和值一致即中奖116元。示例:选择二星直选和值1投注,即用和值1所对应的直选号码(01、10)投注,如开奖号码后2位和值为1即中奖。
13、二星复选
将二星选号同时投注二星和一星。如二星复选78,由2注构成:78(二星)、8(一星),奖金按命中的星级玩法单独计算。
14、二星组选
组选包号指用所选号码的所有组选方式进行投注,开奖号码后2位含在选号中即中奖58元!示例:选择12,共1注,如开奖号码后两位为12或21即中奖。
15、一星
对个位选1个号码为1注,最多可0~9全选,单注选号与开奖号码最后1位一致即中奖11元。
16、大小单双
对十、个位的大小单双4种特征中各选一种特征为1注,最多可4种特征全选,所选特征与开奖号码后2位号码特征按位一致即中奖4元。示例:开奖号码后2位为78,则大大、大双、单双、单大为中奖。
17、任选一
从万、千、百、十、个位中任选一位进行投注,对该位选1个号码为1注,最多可0~9全选,单注选号与开奖号码对应位置一致即中奖11元。
18、任选二
从万、千、百、十、个位中任选两位进行投注,对所选两位各选1个号码为1注,每位号码可0~9全选,单注选号与开奖号码对应位置按位一致即中奖116元。
五、购买方式
1、自购
自购指用户进行网上选号发起方案,并认购全部份额,然后通过本站购买彩票。
2、追号
追号指将一注或一组号码进行两期或两期以上的投注。追号可分为连续追号和间隔追号,连续追号指追号的期数是连续的,间隔追号指追号的期数不连续。
六、开奖及返奖
1、开奖
每天9:00~23:00,每10分钟开奖一次,每天84期。开奖通过电子开奖系统进行,开奖结果由视频信号或公众媒体播出。
2、返奖
小奖自动返还至用户在本站帐户中,可继续投注或提款,大奖委托本站代为领取,永无弃奖。
七、玩法特点
1、即投、即开、即兑
每10分钟一期,全天84期,在线即投、即开、即兑,极大的提高了玩法的刺激性。
2、玩法简单多样
包括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等多种玩法。
3、固定奖、中奖率高
江西时时彩全部采用固定奖,中奖率高,一星玩法中奖率高达10%。
4、一注号码、五次中奖机会。
首创五星通选投注方式,一注号码,可三个奖级通吃,共有5次中奖机会。
十四、老时时彩
一、玩法类型及承销
老时时彩是一种在线即开型彩票玩法,属于基诺型彩票,由重庆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负责承销。
二、玩法说明
老时时彩投注区分为万位、千位、百位、十位和个位,各位号码范围为0~9。每期从各位上开出1个号码作为中奖号码,即开奖号码为5位数。时时彩玩法即是竞猜5位开奖号码的全部号码、部分号码或部分号码特征。
时时彩分星彩玩法和大小单双玩法。星彩玩法包括五星、三星、二星和一星。
注:
<1>直选:将投注号码以惟一的排列方式进行投注。
<2>组选:将投注号码的所有排列方式作为一注投注号码进行投注。示例:123,排列方式有123、132、213、231、312、321,共计 6种。
<3>组选三:在三星组选中,如果一注组选号码的3个数字有两个数字相同,则有3种不同的排列方式,因而就有3个中奖机会,这种组选投注方式简称组选三。示例:112,排列方式有112、121、211。
<4>组选六:在三星组选中,如果一注组选号码的3个数字各不相同,则有6种不同的排列方式,因而就有6个中奖机会,这种组选投注方式简称组选六。示例:123,排列方式有123、132、213、231、312、321,共计6种。
<5>大小单双:号码0~9中,0~4为小,5~9为大,1、3、5、7、9为单,0、2、4、6、8为双。
三、设奖及中奖
注:
<1>、假设当期的开奖号码为45678(组选三适用开奖号码为45668)。
<2>、前三码和后三码:前三码指开奖号码的前三位号码,后三码指开奖号码的后三位号码。示例:开奖号码为45678,前三码为456, 后三码为678。
<3>、前两码和后两码:前两码指开奖号码的前两位号码,后两码指开号码的后两位号码。示例:开奖号码为45678,前两码为45,后两码为78。
<4>、定位和不定位:定位指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按位一致,不定位指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一致,顺序不限。示例:开奖号码为45678,78则定位中后两码,78或87则为不定位中后两码。
<5>、五星通选一注号码,可三个奖级通吃,共有5次中奖机会,兼中兼得。即中了一等奖,同时也就中了2个二等奖和2个三等奖。同理,中了1注二等奖,同时也中了1注三等奖。
四、投注方式
1、五星直选
对万位、千位、百位、十位和个位各选1个号码为一注,每位号码可从0~9全选,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按位一致,即为中奖,单注奖金100000元。
2、五星通选
对万位、千位、百位、十位和个位各选1个号码为一注,每位号码最多可0~9全选,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按位一致即中一等奖,单注奖金20000元。投注号码前三位与开奖号码前三位按位一致或投注号码后三位与开奖号码后三位按位一致即中二等奖,单注奖金200元。投注号码前两位与开奖号码前两位按位一致或投注号码后两位与开奖号码后两位按位一致即中三等奖,单注奖金20元。
五星通选一注号码,可三个奖级通吃,共有5次中奖机会,兼中兼得。即中了一等奖,同时也就中了2个二等奖和2个三等奖。同理,中了1注二等奖,同时也中了1注三等奖。
3、三星直选
对百位、十位和个位各选1个号码为一注,每位号码最多可0~9全选,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后三位按位一致即为中奖,单注奖金1000元。
4、三星和值
和值指号码各位数相加之和,如号码001,和值为1。三星和值投注指用某一三星和值对应的所有号码进行投注,所选和值与开奖号码后三位和值一致即为中奖,单注奖金1000元。示例:选择三星和值1投注,即用和值1所对应的号码(001、010、100)投注,如开奖号码后三位和值为1即中奖。
5、组三包号
组三包号指用所选号码的所有组三排列方式进行组选三投注,如开奖号码为组三号且包含在所选号码中即为中奖,单注奖金320元。示例:组三包号12,共2注(112、122),如开奖号码后三位为112、121、211、122、212、221皆为中奖。
包号速算表如下:
6、组六包号
组六包号指用所选号码的所有组六排列方式进行组选六投注,如开奖号码为组六号且包含在所选号码中即为中奖,单注奖金160元。示例:组六包号123,共1注,如开奖号码后三位为123、132、213、231、312、321皆为中奖。
包号速算表如下:
7、二星直选
对十位和个位各选1个号码为一注,每位号码最多可0~9全选,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后两位按位一致即为中奖,单注奖金100元。
8、二星和值
和值指号码各位数相加之和,如号码01,和值为1。二星和值投注指用某一二星和值对应的所有号码进行投注,所选和值与开奖号码后两位和值一致即为中奖,单注奖金100元。示例:选择二星和值1投注,即用和值1所对应的号码(01、10)投注,如开奖号码后两位和值为1即中奖。
9、二星组选
从号码0—9中任选两个数字对十位和个位进行投注,最多可0~9全选。所选号码与开奖号码后两位一致,顺序不限,即为中奖,单注奖金50元。示例:选择12,共1注,如开奖号码后两位为12或21即中奖。
10、一星
对个位选1个号码为一注,最多可0~9全选,投注号码与开奖号码后一位一致即为中奖,单注奖金10元。
11、大小单双
对十位和个位的大小单双4种特征中各选一种特征为一注,最多可4种特征全选,所选特征与开奖号码后两位号码特征一致即中奖,单注奖金4元。示例:开奖号码后两位为78,则大大、大双、单双、单大为中奖。
五、购买方式
1、自购
自购指用户进行网上选号发起方案,并认购全部份额,然后委托本站代为购买彩票。
2、追号
追号指将一注或一组号码进行两期或两期以上的投注。追号可分为连续追号和间隔追号,连续追号指追号的期数是连续的,间隔追号指追号的期数不连续。
六、开奖及返奖
1、开奖
02:00-10:00销售当天第一期,10:00统一开奖。10:00-22:00(10分钟一期,共72期),22:00-02:00(5分钟一期,共48期),全天共计120期。
2、返奖
小奖自动返还至用户在本站帐户中,可继续投注或提款,大奖委托本站代为领取,永无弃奖。
七、玩法特点
1、即投、即开、即兑
全天24小时销售,每5分钟或10分钟1期,每天120期在线即投、即开、即兑,极大的提高了玩法的刺激性。
2、玩法简单多样
包括五星、三星、二星、一星和大小单双等多种玩法。
3、中奖率高
最高中奖概率高达25%。
4、一注号码、五次中奖机会。
首创五星通选投注方式,一注号码,可三个奖级通吃,共有5次中奖机会。
十五、快乐双彩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并依据《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国电脑福利彩票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福彩中心”)统一发行。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简称“广西福彩中心”)在广西境内承销快乐双彩电脑福利彩票(以下简称“快乐双彩”)。
第三条 “快乐双彩”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销售,定期开奖。
第四条 “快乐双彩”实行自愿购买,凡购票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五条 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彩票和兑付奖金。
第二章 发 行
第六条 “快乐双彩”的发行权属中福彩中心,主要包括:中国福利彩票名称及标识的专有权,各地发行额度的分配和调控权,各项资金比例的确定和调整权,投注单和彩票专用纸的监制权等。
第七条 广西福彩中心按中福彩中心“统一游戏规则、统一硬件标准、统一运行软件、统一管理模式、统一实时监控”的原则,承销“快乐双彩”并接受中福彩中心的监控。
第八条 广西福彩中心在承销区域内设置投注站,并统一核发零售许可证。投注站由广西福彩中心直接管理。
第三章 游 戏
第九条 “快乐双彩”彩票包含两种玩法,即“24选7”玩法和“好运彩”玩法,两种玩法使用同一组开奖号码。
第十条 24选7玩法从1~24中选择7个号码进行投注;好运彩玩法从1~24中选择1~5个号码进行投注。“快乐双彩”每注2元。
第十一条 “快乐双彩”每天销售一期,期号以开奖日界定,按日历年度编排。
第四章 投 注
第十二条 “快乐双彩”的投注方法可分为自选号码投注和机选号码投注;其投注方式有单式投注、复式投注和胆拖投注。
第十三条 自选号码投注是指由投注者自行选定投注号码的投注。
第十四条 机选号码投注是指由投注机为投注者随机产生投注号码的投注。
第十五条 单式投注:24选7玩法从1~24中选择7个号码进行投注;好运彩玩法从1~24中选择1~5个号码进行投注。
第十六条 复式投注:24选7玩法从1~24中选择1~16个号码进行投注;好运彩玩法从1~24中选择2~21个号码进行投注。
第五章 设 奖
第十七条 “快乐双彩”设奖奖金为销售总额的50%,其中当期奖金为销售总额的49%,各期销售总额的1%进入调节基金,24选7与好运彩两玩法共享调节基金。
第十八条 “快乐双彩”24选7玩法奖级设置分为浮动奖和固定奖。一等奖、二等奖为浮动奖,三至六等奖为固定奖。当期奖金减去当期固定奖奖金为当期浮动奖奖金。设奖如下:
一等奖:奖金总额为当期浮动奖奖金的80%与一等奖奖池中积累的奖金之和;
二等奖:奖金总额为当期浮动奖奖金的20%与二等奖奖池中积累的奖金之和;
三等奖:单注奖金额固定为200元;
四等奖:单注奖金额固定为50元;
五等奖:单注奖金额固定为10元;
六等奖:单注奖金额固定为4元;
“快乐双彩”好运彩玩法设好运特、好运二、好运三、好运四和好运五,均为浮动设奖,单注奖金额按中奖注数平分本奖级当期奖金与奖池中积累的奖金之和并按元取整。
第十九条 “快乐双彩”彩票单注奖金封顶的最高限额为500万元。
第二十条 “快乐双彩”设立奖池。奖池资金来源:未中出的浮动奖奖金和超出单注封顶限额部分的奖金。奖池资金计入下期本奖级奖池。
第二十一条 “快乐双彩”游戏设置调节基金。“调节基金”由按销售额的1%计提、奖池转入、弃奖奖金、单注奖金按元取整后的余额构成,支付各种不可预见情况下的奖金支出风险。广西福彩中心可以根据调节基金情况设置特别奖。
第二十二条 24选7玩法浮动奖的单注奖金不低于下一等奖奖金的2倍。当期奖金不足的部分由调节基金补充,调节基金不足时,从发行费列支。
第六章 开 奖
第二十三条 “快乐双彩”由广西福彩中心进行电子开奖,每日开奖一次,每次开奖从1~24共24个号码中开出6个基本号码和1个特别号码。开奖前将当期投注的全部数据刻入不可改写的光盘,作为查验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开奖公告在广西主要媒体及各投注站公布。
第二十五条 “快乐双彩”的开奖结果以广西福彩中心公布的开奖公告为准。
第七章 中 奖
第二十六条 “快乐双彩”彩票以投注者所选单注投注号码(复式投注按所覆盖的单注计)与当期开出中奖号码相符的个数确定中奖等级,分别为:
“快乐双彩”24选7玩法:
一等奖:选定的7个号码与6个基本号码相符,同时特别号码相符(顺序不限,下同);
二等奖:选定的7个号码与6个基本号码相符;
三等奖:选定的7个号码与5个基本号码相符,同时特别号码相符;
四等奖:选定的7个号码与5个基本号码相符;
五等奖:选定的7个号码与4个基本号码相符,同时特别号码相符;
六等奖:选定的7个号码与4个基本号码相符;或与3个基本号码相符,同时特别号码相符。“快乐双彩”好运彩玩法:
好运特:选定的1个号码与开出的特别号码相符;
好运二:选定的2个号码与开出的2个基本号码相符(顺序不限,下同);
好运三:选定的3个号码与开出的3个基本号码相符;
好运四:选定的4个号码与开出的4个基本号码相符;
好运五:选定的5个号码与开出的5个基本号码相符。
第二十七条 浮动奖按中奖注数均分该奖级的奖金。
第二十八条 当期每注投注号码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能兼中兼得(另行设奖按设奖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兑 奖
第二十九条 “快乐双彩”兑奖当期有效,每期开奖后的30天内(含)为兑奖期,逾期未兑奖者视为弃奖,弃奖奖金进入调节基金。
第三十条 中奖彩票是兑奖凭证,因玷污、损坏等原因不能正确识别的,不能兑奖。彩票不记名,不挂失,不流通,不返还本金。
第三十一条 单注彩票中奖金额在1万元及以上的持中奖彩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广西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兑奖,其余中奖彩票均可在管理处兑奖。单张彩票中奖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也可在投注站兑奖。
第三十二条 单注彩票中奖金额为1万元及以上的中奖者须依法缴纳个人偶然所得税,税款由兑奖机构代扣代缴。
第三十三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由广西福彩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十六、快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 和《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体育总局令第6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国福利彩票快3游戏(以下简称快3游戏)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发行和组织销售,由经财政部批准的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以下称相关省福彩机构)在所辖区域内销售。
第三条 快3游戏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在相关省福彩机构设置的销售网点销售,定期开奖。
第四条 快3游戏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五条 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或兑付奖金。
第二章 投 注
第六条 快3游戏是指以三个号码组合为一注进行单式投注,每个投注号码为1-6共六个自然数中的任意一个,一组三个号码的组合称为一注。每注金额人民币2元。购买者可对其选定的投注号码进行多倍投注,投注倍数范围为2-99倍。单张彩票的投注金额最高不得超过20000元。
第七条 购买者可在相关省福彩机构设置的销售网点投注。投注号码经投注机打印出对奖凭证,交购买者保存,此对奖凭证即为快3游戏彩票。
第八条 快3游戏根据号码组合共分为“和值”、“三同号”、“二同号”、“三不同号”、“二不同号”、“三连号通选”投注方式,具体规定如下:
(一)和值投注:是指对三个号码的和值进行投注包括“和值4”至“和值17”投注。
例:开奖:113 选号:和值 5
(二)三同号投注:是指对三个相同的号码进行投注,具体分为:
1、三同号通选:是指对所有相同的三个号码(111、222、…、666)进行投注;
例:开奖:222 选号:三同号通选
2、三同号单选:是指从所有相同的三个号码(111222、…、666)中任意选择一组号码进行投注。
例:开奖:333 选号:333
(三) 二同号投注:是指对两个指定的相同号码进 行投注,具体分为:
1、二同号复选:是指对三个号码中两个指定的相同号码和一个任意号码进行投注;
例:开奖:116 选号:11*
2、二同号单选:是指对三个号码中两个指定的相同号码和一个指定的不同号码进行投注。
例:开奖:225 选号:225
(四) 三不同号投注:是指对三个各不相同的号码进行投注。
例:开奖:245 选号:245
(五) 二不同号投注:是指对三个号码中两个指定的不同号码和一个任意号码进行投注。
例:开奖:156 选号:16
(六) 三连号通选投注:是指对所有三个相连的号码(仅限:123、234、345、456)进行投注。
例:开奖:234 选号:三连号通选
第九条 购买者可选择机选号码投注、自选号码投注。机选号码投注是指由投注机随机产生投注号码进行投注,自选号码投注是指将购买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进行投注。
第十条 购买者可选择多期投注。多期投注是指购买从当期起连续若干期的彩票。
第十一条 快3游戏每期销售时间为10分钟。销售期号以销售日按每期开奖顺序编排。
第十二条 快3游戏每期全都投注号码的可投注数量实行限量销售,若投注号码受限,则不能投注。若因销售终端故障、通讯线路故障和投注站信用额度受限等原因造成投注不成功,应退还购买者投注金额。
第三章 设 奖
第十三条 快3游戏按当期销售额的59%、13%和28%分别计提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彩票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其中,58%为当期奖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四条 快3游戏按不同单式投注方式设奖,均为固定奖。奖金规定如下:
(一)和值投注
1.和值4:单注奖金固定为80元;
2.和值5:单注奖金固定为40元;
3.和值6:单注奖金固定为25元;
4.和值7:单注奖金固定为16元;
5.和值8:单注奖金固定为12元;
6.和值9:单注奖金固定为10元;
7.和值10:单注奖金固定为9元;
8.和值11:单注奖金固定为9元;
9.和值12:单注奖金固定为10元;
10.和值13:单注奖金固定为12元;
11.和值14:单注奖金固定为16元;
12.和值15:单注奖金固定为25元;
13.和值16:单注奖金固定为40元;
14.和值17:单注奖金固定为80元。
(二)三同号投注
1.三同号通选:单注奖金固定为40元;
2.三同号单选:单注奖金固定为240元。
(三)二同号投注
1.二同号复选:单注奖金固定为15元;
2.二同号单选:单注奖金固定为80元。
(四)三不同号投注三不同号:单注奖金固定为40元。
(五)二不同号投注二不同号:单注奖金固定为8元。
(六)三连号通选投注三连号通选:单注奖金固定为10元。
第十五条 快3游戏设置调节基金。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1%提取部分、逾期未退票的票款。调节基金用于支付不可预见的资金支出风险,以及设立特别奖。动用调节基金设立特别奖,应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六条 快3游戏设置奖池。奖池资金由当期计提奖金与实际中出奖金的差额组成。当期实际中出奖金小于计提奖金时,余额进入奖池;当期实际中出奖金超过计提奖金时,差额由奖池资金补足。当奖池资金总额不足时,由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用彩票机构业务费垫支。在出现业务费垫支的情况下,当调节基金有资金滚入时优先偿还垫支的业务费。当奖池资金超过200万元时,超出部分转入调节基金。
第四章 开 奖
第十七条 快3游戏采用专用电子开奖设备开奖,每期随机生成三个号码,作为当期开奖号码,每个号码为1-6共六个自然数中的任意一个。每期开奖时间为1分钟。
第十八条 每期开奖后,相关省福彩机构应向社会公布开奖号码、当期销售总额、各奖级中奖情况及奖池资金余额等信息,并将开奖结果通知销售网点。
第五章 中 奖
第十九条 根据购买者选择的快3游戏的投注号码和投注方式,与当期开奖号码的相符情况,确定相应的中奖资格。具体规定如下:
(一) 和值投注和值: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的三个号码的和值相符,即中奖。
(二) 三同号投注
1.三同号通选:当期开奖号码的三个号码相同,即中奖;
2.三同号单选:当期开奖号码的三个号码相同,且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相符,即中奖。
(三)二同号投注
1.二同号复选:当期开奖号码中有两个号码相同,且投注号码中的两个相同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两个相同号码相符,即中奖;
2.二同号单选:当期开奖号码中有两个号码相同,且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两个相同号码和一个不同号码分别相符,即中奖。
(四)三不同号投注三不同号投注:当期开奖号码的三个号码各不相同,且投注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全部相符,即中奖。
(五)二不同号投注二不同号投注:当期开奖号码中有两个号码不相同,且投注号码中的两个不同号码与当期开奖号码中的两个不同号码相符,即中奖。
(六)三连号通选投注三连号通选:当期开奖号码为三个相连的号码(仅限:123、234、345、456),即中奖。
第二十条 当期每注投注号码按其投注方式只有一次中奖机会,不能兼中兼得,特别设奖除外。
第六章 兑 奖
第二十一条 快3游戏兑奖当期有效。中奖者应当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持中奖彩票到指定的地点兑奖。逾期未兑奖视为弃奖,弃奖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
第二十二条 中奖彩票为中奖唯一凭证,中奖彩票因玷污、损坏等原因不能正确识别的,不能兑奖。
第二十三条 兑奖机构可以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中奖者兑奖时应予配合。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十七、安徽11选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国体育彩票11选5(以下简称“11选5”)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组织发行,经财政部批准的省级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所辖区域内承销。
第三条 “11选5”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销售,定期开奖。
第四条 “11选5”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五条 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或兑付奖金。
第二章 投注
第六条 购买“11选5”时,从1-11的号码中任选1个或多个(最多8个)号码组成一注彩票的投注为单式投注。每注金额人民币2元。其中:
从11个号码中任选1个号码的投注为“任选一”;
从11个号码中选2个号码的投注分为“任选二”、“选前二”;
从11个号码中选3个号码的投注分为“任选三”、“选前三”;
从11个号码中任选4个号码的投注为“任选四”;
从11个号码中任选5个号码的投注为“任选五”;
从11个号码中任选6个号码的投注为“任选六”;
从11个号码中任选7个号码的投注为“任选七”;
从11个号码中任选8个号码的投注为“任选八”。
第七条 除单式投注外,购买者还可进行复式投注、胆拖投注、多倍投注。
复式投注是指所选号码个数超过单式投注的号码个数,按该单式投注方式组成多注彩票的投注。
胆拖投注是指先选取少于单式投注号码个数的号码作为胆码(即每注彩票均包含的号码),再选取除胆码以外的号码作为拖码,胆码与拖码个数之和须多于单式投注号码个数,由胆 码与拖码按该单式投注方式组成多注彩票的投注。
多倍投注是指对选定结果不超过99倍的投注。
第八条 “选前二”、“选前三”投注方式分为直选投注和组选投注。
直选投注:所选2个或3个号码与当期顺序摇出的5个号码中的前2个或3个号码一一对应进行的投注。
组选投注:所选2个或3个号码与当期顺序摇出的5个号码中的前2个或3个号码不按先后,均作为一注投注号码进行的投注。
第九条 “11选5”每10分钟销售一个奖期。
第十条 单张彩票最大投注金额不超过20000元。
第十一条 购买者可在当地省级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设置的投注站进行投注。投注号码可由投注机随机产生,也可通过投注单将购买者选定的号码输入投注机确定。投注号码经系统确认后打印出的兑奖凭证即为“11选5”彩票,交购买者保存。
第十二条 “11选5”每期全部投注号码的可投注数量实行动态控制,如投注号码受限,则不能投注。
第十三条 若因销售终端故障、通讯线路故障和投注站信用额度受限等原因造成投注不成功,应退还投注者投注金额。
第三章 设奖
第十四条 “11选5”按当期销售总额的59%、13%、28%分别计提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彩票奖金分为当期奖金和调节基金,58%为当期奖金,1%为调节基金。
第十五条 “11选5”按不同单式投注方式设奖,均为固定奖。奖级和奖金规定如下:
任选一中一:单注奖金固定为13元;
任选二中二:单注奖金固定为6元;
选前二组选:单注奖金固定为65元;
选前二直选:单注奖金固定为130元;
任选三中三:单注奖金固定为19元;
选前三组选:单注奖金固定为195元;
选前三直选:单注奖金固定为1170元;
任选四中四:单注奖金固定为78元;
任选五中五:单注奖金固定为540元;
任选六中五:单注奖金固定为90元;
任选七中五:单注奖金固定为26元;
任选八中五:单注奖金固定为9元。
第十六条 “11选5”设置调节基金。调节基金包括按销售总额1%提取部分、逾期未退票的票款和奖池资金转入部分。调节基金用于支付不可预见的奖金支出风险,以及设立特别奖。动用调节基金设立特别奖,应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七条 “11选5”设置奖池,奖池由当期计提奖金与实际中出奖金的差额累计而成。若当期计提奖金大于当期实际中出奖金时,余额滚入奖池;若当期计提奖金小于当期实际中出奖金时,差额用奖池补足。若奖池资金总额不足时,由调节基金补足,调节基金不足时,用彩票机构业务费垫支。在出现业务费垫支的情况下,当调节基金有资金滚入时优先偿还垫支的业务费。当奖池资金总额超过200万元时,超过部分转入调节基金。
第四章 开奖
第十八条 “11选5”每期开奖结果通过随机数码生成器,从01-11共11个号码中自动生成5个不同号码作为当期开奖号码。
第十九条 每期开奖结果通过视频方式及时通知各销售终端。
第五章 中奖
第二十条 所购彩票与当期开奖结果对照,符合以下情况即为中奖:
任选一中一:投注的1个号码与当期顺序摇出的5个号码中的第1个号码相同,即中奖。
任选二中二:投注的2个号码与当期摇出的5个号码中的任2个号码相同,即中奖。
选前二组选:投注的2个号码与当期顺序摇出的5个号码中的前2个号码相同,即中奖。
选前二直选:投注的2个号码与当期顺序摇出的5个号码中的前2个号码相同且顺序一致,即中奖。
任选三中三:投注的3个号码与当期摇出的5个号码中的任3个号码相同,即中奖。
选前三组选:投注的3个号码与当期顺序摇出的5个号码中的前3个号码相同,即中奖。
选前三直选:投注的3个号码与当期顺序摇出的5个号码中的前3个号码相同且顺序一致,即中奖。
任选四中四:投注的4个号码与当期摇出的5个号码中的任4个号码相同,即中奖。
任选五中五:投注的5个号码与当期摇出的5个号码相同,即中奖。
任选六中五:投注的6个号码中任5个号码与当期摇出的5个号码相同,即中奖。
任选七中五:投注的7个号码中任5个号码与当期摇出的5个号码相同,即中奖。
任选八中五:投注的8个号码中任5个号码与当期摇出的5个号码相同,即中奖。
第二十一条 在同一单式投注方式设有多个奖级时,每注彩票只兑付最高奖项奖金,不兼中兼得,设立特别奖除外。
第六章 兑奖
第二十二条 “11选5”兑奖当期有效。每期自开奖之日起60天为兑奖期,逾期未兑视为弃奖,弃奖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
第二十三条中奖彩票为兑奖唯一凭证,中奖彩票因玷污、损坏等原因不能正确识别的,不能兑奖。
第二十四条 兑奖机构有权查验中奖者的中奖彩票及有效身份证件,兑奖者应予配合。
第二十五条 凡伪造、涂改中奖彩票,冒领奖金者,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自批准之日起执行。